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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石港区景桂豪庭小区擅自处分小区 共用部位使用权被行政处罚的典型案例

作者:张守华   来源:物业管理中心      时间:2025-09-26 14:09

为坚决制止侵占业主公共收益行为,维护业主利益,现将黄石港区景桂豪庭小区擅自处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使用权被行政处罚的典型案例予以公开。

黄石港区景桂豪庭小区业主向相关部门反映该小区存在擅自利用小区共用部位进行经营的行为。黄石港区住保局赴现场核查发现,原开发建设单位未经业主同意擅自将小区2栋架空层底部出租给他人使用。该行为违反了《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业主依法享有的物业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分”的规定。

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擅自处分属于业主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9月11日,黄石港区住保局依据该条例规定对原开发建设单位作出5万元的行政处罚。

小区共有部分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财产,房地产开发商未经同意擅自处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使用权属于典型违法行为,严重侵害了业主的合法权益。全市住建(保)部门必将对这类违法行为严肃查处,以保护业主共同利益。全市开发商应依法经营,按前期承接查验相关规定将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时移交前期物业企业管理,切莫擅自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