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乡镇生活污水治理指导帮扶技术服务单位的公告

来源:项目管理科      时间:2026-03-09 16:38

各潜在投标单位:

依据工作需要,我局拟遴选一家实力强、信誉好、服务能力强的服务单位,诚邀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投标,具体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黄石市乡镇生活污水治理指导帮扶技术服务

2.项目概况:协助开展全市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运营及配套管网的数据分析与现场指导帮扶工作。   

3.投标控制价:22万元(超过此限价为无效投标)

4.服务内容及提交成果

(1)数据分析服务:安排一人常驻指导,每月5日前,完成对“湖北省数字村镇信息平台-乡镇污水版块”11项重要指标中数据异常或不达标的污水厂(网)进行技术分析,并提交数据分析报告(需对20个厂的数据异常情况进行逐项剖析,涵盖数据状况、问题诊断及整改建议)。同时配合完成科室交办的其他临时性任务。

(2)现场指导辅助服务依据数据分析结果,每月10日前,至少安排一名有给排水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配合我局开展实地指导帮扶(每次覆盖20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中不少于30%的比例),协助排查管网破损、变形、淤积、渗漏、错接等各类问题。指导帮扶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包含问题清单、原因分析及技术解决对策的工作报告。

(3)整改情况复核服务每月28日前,协助我局对前期督办问题的整改效果进行现场复核与评估。

5.服务期限:2026年3月起至2027年3月止(具体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6.付款方式:按照工程进度分期付款,即: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价50%;前三季度项目实施完成且验收合格后分别支付合同总价的10%;第四季度项目实施完成且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

二、资格条件及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条件,且需具备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二)投标人近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必须是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若投标人有以上行为,取消中标资格。

三、服务要求

1.按有关规范及合同约定提供技术服务;

2.中标方按照合同约定开展数据分析;

3.中标方按照合同约定开展指导帮扶技术服务。开展指导帮扶技术服务时,每次参加指导帮扶人员中须有给排水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至少1名(附专家职称证书),指导帮扶工作需自备车辆。每次完成现场指导帮扶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的工作报告、问题清单和整改建议。工作报告须参检专家签字并对工作报告真实性和工作质量负责。

4.中标方在配合我局实地检查过程中应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因不遵守规章制度而导致自身、甲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5.中标方应对甲方提供的商业、技术资料以及其他任何未公开发表的信息保密,未经甲方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6.若甲方因管理需求等原因需调整工作内容的,中标方应予以配合。

四、评分办法:采用公开遴选方式进行采购。当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少于5家(不含5家)的,采用比价方式确定中标人,以合理低价中标原则确定最接近基准价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基准价为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平均值);当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大于5家(含5家)的,采用综合评分法的方式确定中标人。由遴选小组分别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企业业绩、服务方案、服务承诺进行综合评分,其中:报价评分占30%,商务评分占70%,最终得分为两部分得分之和(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综合评分第一名为中标候选人。具体评标细则见下表:

项目

评审因素

得分

评审(分)标准

投标报价总分(30分)

价格评分的计算方法如下:

基准价为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价、一个最低价的平均值。投标人报价比评标基准价每高出1%扣0.75分,扣完为止;投标人报价比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5分,扣完为止;由此得出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四舍五入)。

投标价得分的计算方法:

30-丨(评标基准价-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丨×100×E;

E取值0.75或0.5;

商务部分总分(70分)

企业资质和信用

5分

未受到行政监管部门做出行政处罚的得5分;被行政监管部门做出行政处罚一次扣1分,以此类推,直至扣完为止(行政处罚是指通过在“信用中国”查询投标人有行政处罚记录信息且在公示期内的予以记分)。

企业业绩

20分

投标人近3年内完成过的预算金额20万元及以上的相关服务类项目类似业绩,有2项得5分,每增加1项得5分,满分20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项目负责人业绩

20分

拟投入本项目的负责人近3年内完成过的预算金额20万元及以上的相关服务类项目类似业绩,有1项得5分,每增加1项得5分,最高20分。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服务方案

20分

投标单位自行拟定服务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实施方案的全面性与针对性(满分8分),其中明确写明覆盖“数据分析服务”“现场指导辅助服务”“整改情况复核服务”三项全部内容得3分,每缺一项服务内容的承诺扣1分;对数据异常诊断、管网排查、整改复核的流程设计进行清晰描述且逻辑科学、可操作得3分,三项流程中每有一项描述不清晰或缺乏可操作性扣1分;对人员调配、工作衔接等提出明确的响应机制得2分,无响应机制或人员调配预案扣1分,有机制但表述不清晰扣0.5分。

二、阶段工作开展的清晰性与专业性(满分7分),其中数据分析部分要求报告完整包含数据状况、问题诊断、整改建议三部分得2分,每缺少一部分扣1分,内容存在但表述不清晰每项扣0.5分;现场指导部分要求明确承诺拟派给排水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管网排查技术手段得3分,未写明或未明确人员职称扣1分,未提出具体技术手段扣2分,技术手段表述笼统或可行性差扣1分;整改复核部分要求制定标准化的复核流程(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核查、资料比对、问题销号等)得2分,无标准化流程描述扣2分,流程描述不完整或环节缺失每缺一项扣1分,流程有但表述不清扣0.5分。

三、保障措施的健全性与合理性(满分5分),其中人员保障要求提供项目团队架构图及主要人员职责分工,承诺相关人员具有类似项目经验,且现场帮扶人员具备给排水专业相关从业经验得2分,每缺少一项要求的内容扣1分,内容存在但表述不清晰每项扣0.5分;进度保障要求针对“每月5日前(分析报告)、10日前(现场帮扶)、28日前(复核)”及“帮扶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工作报告)”等关键节点制定详细的进度表或保障措施,并提供进度滞后时的补救措施(如增派人员、加班等)得1分,无进度保障措施或未覆盖关键节点扣0.5分,无滞后补救措施扣0.5分;质量保障要求建立内部质量审核制度(如工程师自审、项目经理复审、技术总工终审的三级审核机制)得1分,无内部审核制度扣1分,制度存在但描述不清扣0.5分;应急保障要求针对临时交办任务或现场突发问题(如雨天无法检测、设备故障等)提出应急响应流程及后备人员名单得1分,无应急响应流程或后备名单扣1分,流程或名单存在但描述不清扣0.5分。以上各项扣分累计不超过对应部分满分,最终得分即为服务方案总分。

服务承诺

5分

针对“保证项目负责人熟悉工作流程,能胜任工作;保证能按有关规范及合同约定提供技术服务”等进行承诺,承诺内容由投标人自行拟定。服务承诺具体、全面、合理且有明确较好的处罚措施。承诺缺失的,扣5分。

总分

100分

五、投标文件要求、递交地点及时间

1.遴选响应文件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投标报价、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承诺和服务承诺等原件、企业资质、项目负责人及拟投入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服务方案、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加盖公章。响应文件装订成册(一套),送达时应密封完好,并加盖公章。参加开标的代表须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投标报价附在响应文件中密封即可,无需单独附报价函。

2.遴选人只接受现场递交响应文件,不接受邮寄、电报、电话、传真等方式递交。

3.遴选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6年3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30,我局将于2026年3月 13日(星期五)下午14:30组织现场开标遴选。

4.遴选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将被拒绝;未按要求密封遴选响应文件,视同无效投标;供应商所提交的响应文件在评审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予退还。

联系人:石先生   电话:0714-6269101

地  址:黄石市下陆区广州路21号市直机关集中办公区2号楼317会议室。

附件:黄石市乡镇生活污水治理指导帮扶技术服务合同


 黄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2026年3月9日        

附件:

黄石市乡镇生活污水治理指导帮扶技术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技术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黄石市政府采购平台管理的监督管理下,鉴于甲方已通过公开招标将项目发包给乙方实施,根据项目招标文件确定本次项目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且已接受了乙方提出为进行本项目所收取的费用,同意按照下文约定的合同内容履行其合同责任和义务。

乙方保证以诚信、敬业和积极的态度与甲方保持充分有效的合作,进而保证本项目的圆满完成,经双方协商同意按照下文约定的合同内容履行其合同责任和义务。

兹订立合同如下:

第一条  服务内容

本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列于下表1.1. 本次招标工程量为预估清单工程量,具体数量以服务期内实际发生的工程量为准。乙方安排1名人员在甲方办公室驻点指导,驻地人员服从甲方工作安排及管理。

表1.1 服务内容

序号

工作内容

内容描述

1

数据分析

安排一人常驻指导,每月5日前,完成对“湖北省数字村镇信息平台-乡镇污水版块”11项重要指标中数据异常或不达标的污水厂(网)进行技术分析,并提交数据分析报告(需对20个厂的数据异常情况进行逐项剖析,涵盖数据状况、问题诊断及整改建议)。同时配合完成科室交办的其他临时性任务。

2

现场指导辅助

依据数据分析结果,每月10日前,至少安排一名有给排水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配合我局开展实地指导帮扶(每次指导帮扶覆盖20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中不少于30%的比例),协助排查管网破损、变形、淤积、渗漏、错接等各类问题,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包含问题清单、原因分析及技术解决对策的工作报告。

3

整改情况复核

每月28日前,协助我局对前期指导帮扶指出问题的整改效果进行现场复核与评估。

第二条  服务期

本合同约定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第三条  检查标准

本技术服务工作应当主要执行《国务院关于印发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省人民办公厅关于加强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营维护管理工作的通知》(鄂政办发〔2019〕19号)等文件精神,依据《湖北省乡镇生活污水工作指南》和《湖北省乡镇生活污水治理考核办法》等行业规范及其他有关规定,涉及检测的项目应严格按照现行检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执行。如合同服务期内相关标准有修订的,按修订后执行。

第四条  质量要求

本服务要求质量为合格。指导帮扶的内容及深度应满足甲方的实际需求和相关技术标准要求。

第五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   

(一)服务费用:

本合同暂定含税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  元)本合同为总价包干合同。本合同任何项目综合单价为包干,综合价视已包了所有工费、材料费机械、工具费、检测验费施工管理费、公管理、税金、保险、规费、润等

(二)支付方式:□ 现金   □ 支票   转账

1.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准确的唯一指定收款账户信息,且合同服务期内不得擅自更改。如确需更改。因乙方提供信息不准确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提供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行号:     

2.甲方支付款项之前,乙方应当按照要求提供有效发票。甲方应向乙方准确提供开票信息。甲方提供的开票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     

地址:                                      税号:

开户行:                                    行号:

(三)结款时间和支付时限:按照工程进度分期付款,即: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总价50%;前三季度项目实施完成且验收合格后分别支付合同总价的10%;第四季度项目实施完成且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20%。

条  异议处理

甲方如对服务工作成果结论有异议,可在收到成果报告起 7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由乙方组织复核并于 7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予以书面答复。

甲方对乙方的书面答复仍有异议且无法协商解决的,可以在收到成果报告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湖北省住建厅提出程序符合性审查或结论可靠性审查。

条  双方主要义务

(一)甲方义务

1. 甲方负责指定服务的具体任务,包括区域、范围、要求、数量、时间、进度、目标等,负责对服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考核等,对工作量进行核定;

2.按照本合同约定支付服务费用;

3.采取措施保障乙方工作正常进行,并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便利和协助。

 (二)乙方义务

1.乙方按中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行业规范要求,为甲方完成指导帮扶工作提供相应的专业性、技术性、辅助性等技术服务支持。

2.乙方安排一人常驻指导,每月5日前对“湖北省数字村镇信息平台-乡镇污水版块”11项重要指标中数据异常或不达标的污水厂(网)进行技术分析,并提交数据分析报告(需对20个厂的数据异常情况进行逐项剖析,涵盖数据状况、问题诊断及整改建议)。同时配合完成科室交办的其他临时性任务。

3.乙方按照双方约定时间赶赴现场配合开展指导帮扶,每次参加指导帮扶人员中须有给排水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至少1名(附专家职称证书),对执行行为开展现场指导帮扶技术支持、技术装备操作等支持工作,指导帮扶工作需自备车辆。每次配合完成现场指导帮扶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正式的工作报告、问题清单和整改建议。工作报告须参检专家签字并对工作报告真实性和工作质量负责。

4.乙方在配合实地指导帮扶过程中应遵守相关规章制度,因不遵守规章制度而导致自身、甲方或其他任何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商业、技术资料以及其他任何未公开发表的信息保密,未经甲方允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

6.若甲方因管理需求等原因需调整工作内容的,乙方应予以配合。

条  违约责任

(一)一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当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二)一方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应付金额  1  ‰的违约金。

(四)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交成果资料,每迟延一日,应当承担相应费用的  1  ‰的违约金。

(五)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暂时无法履行的,合同履行期限顺延;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

(六)如因成果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有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可按照第   二   种方式解决:

(一)向  项目所在地  人民法院起诉。

(二)由  黄石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  其他

(一)本合同一式 肆  份,甲方执 贰 份,乙方执 贰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和盖章后生效。

(三)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有关协议及双方认可的往来电报、传真、会议纪要、方案等,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