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黄石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104号提案的答复

作者:舒琤琤   来源:轨道办(园林绿化科)      时间:2021-09-09 11:20

我局对黄石市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第104号提案的答复如下:

一、城市道路绿化相关规范及标准

(一)行业规范。

国家住建部于1997年发布的《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是城市道路绿化工作的重要行业标准之一。该规范对道路绿化提出的应遵循原则为“道路绿化应以乔木为主,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绿化树木与市政公用设施的相互位置应统筹安排,并应保证树木有需要的立地条件与生长空间”等。对行道树主要作用的解释为:为行人及非机动车庇荫,同时起到滤减烟尘、减弱噪音的效果,也体现出城市的绿化风貌与景观特色。

(二)行业标准

具体标准为“行道树应选择深根性、分枝点高、冠大荫浓、生长健壮、适应城市道路环境条件,且落果对行人不会造成危害的树种”;“在分车绿带和行道树绿带上方不易设置架空线。必须设置时,应保证架空线下有不小于9米的树木生长空间。架空线下配置的乔木应选择开放形树冠或耐修剪的树种。”

二、我市行道树的建设及管养情况

(一)行道树种植情况

自我市入选国家园林城市以来,我市严格执行《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在道路绿化带建设中实施多品种、多层次、多花色的配置模式,用大绿量、增绿带的手法,以乡土树种为基调,乔灌木搭配建设道路景点和道路景观带。城区现有道路(路段)157条,种植行道树约6.88万株,主要品种有樟树、银杏、栾树、悬铃木、无患子、广玉兰、榉树、女贞、楠树、刺槐、池杉等。

(二)行道树建设情况

在新建的城市道路项目中,电力、电信等线网均随道路建设同步下埋,确实无法下埋的线网,将通过提高架设高度并避开行道树区域进行布置;对于老城区现状道路,在道路的整体翻新改造过程中,将电力、电信线网随改造建设进行下埋,源头上解决行道树与架空线的矛盾。

(三)行道树管养情况

一是今年4月7日,市政府印发了《黄石市城区环卫园林作业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全面深化园林作业体制机制改革,引进市场化竞争机制,执行合同化规范管理,以提升我市城市园林绿化作业质量和长效化管理水平。

二是市城管委(市园林局)高度重视园林绿化管养护工作,新修订了《黄石市城市园林绿化管养标准及检查考核办法》,全面提升了城市园林绿化管养标准,强化检查考核,执行未位淘汰机制。

三是继续执行与市供电部门签订《黄石市城区电力走廊行道树修剪协作协议》的合作模式。按照协议,在兼顾电力线路与行道树安全距离与确保行道树树形前提下,每年汛期前和年未,市园林局将组织专业人员对我市行道树进行整形修剪。

四是市园林部门加强与交警、路灯部门协作联动,每年组织各城区管养部门对遮挡交通信号灯和交通指示牌、路灯的树木进行修剪,保障城市交通视线安全、路灯照明和城市道路景观效果。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遵循《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科学统筹,进一步优化道路行道树的种植规划设计,精选适应道路生态环境的优良行道树品种,严格管理,系统化提升行道树的养护、修剪、长效化管理水平,使行道树与架空线的“领空”矛盾逐渐消解,切实发挥行道树遮荫避阳、减尘减噪、改善环境、美化街景的重要功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让市民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