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来源:法规科      时间:2021-12-20 15:10

2021年,市住建局法治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依法履行法定职责,不断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法治住建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主要举措及成效

(一)普法学法意识不断增强。坚持在市委统一领导下研究部署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重点任务,及时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计划,与行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省市委三级法治工作会议精神,《宪法》《民法典》以及《中共湖北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法治督察工作实施办法》等纳入党组中心组和党支部学习重要内容。组织开展了《行政处罚法》专题培训,借助6.16全国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

(二)依法决策质量不断提高。以《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为指引,结合自身实际,编制了《市住建局2021年重大决策事项目录》,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范围,对重大行政决策实现目录化管理。一是实行政策法规科常规列席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制度,每个议题政策法规科都要独立发表意见,为党组决策提供法制依据。二是加强规范性文件法制审查,严把合法性审查关。2021年,合法性审核规范性文件15份(审核次数20次),提出审核修改意见80余条,正式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4份,通过合法性审查保障规范性文件合法合规,务实管用。三是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规范。对31份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提出“废改立”建议,其中建议继续有效23份,建议废止和失效4份,建议修改4份;对我局自行制定的32份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其中建议继续有效21份,废止和失效7份,修改4份,确保法制统一、政令畅通。四是发挥法律顾问作用。长期聘请法律顾问3名,为我局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处罚等各类涉法事务提供合法性审查意见。据统计,2021年法律顾问出具各类法律意见书累计达105份,有效保障了依法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

(三)行政执法更加规范有序。行政执法是树立行业管理权威,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手段,为最大限度地维护公平正义,我们把2021年作为行政执法规范年来抓,严格落实2人以上的执法规定和亮证执法及全过程记录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对行政执法行为实现了全过程规范提高。一是探索建立行政执法提醒告知制度。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推开的工作思路,我们率先在建筑施工领域实行行政执法提醒告知制度,该做法既体现了主动服务又做到了事前提醒,可以有效降低违法风险。二是严把行政执法法制审核关。落实 “三不”要求,即不做合法性审查不立案,不经合法性审查不上会、不发表法制意见不决策,2021年合法性审查立案15起,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1份三是规范统一了行政处罚格式文本。规范使用法律文书是依法行政、依法执法的重要保证。2021年结合自身实际,重新制定了最新的行政执法格式文本,以期进一步规范办案行为,提升执法形象。四是强化执法监督。通过听证、复议、案卷评查等的方式,进一步规范执法案件办理程序,提升案卷制作水平,促进执法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

(四)法治营商环境持续优化。法治保障公平正义,优化营商环境提倡主动服务,为切实保障好在法制框架下依法行政。在规范履职,优化环境方面,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成熟一批、推出一批的原则,大力减少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优化部门间的数据互通,在商品房预售许可申办中实行告知承诺制,目前已按告知承诺要求办结14起,在承诺时限内核准率达100%。二是利用数字化信息技术实行“多图联审”。将房建和市政工程的消防、人防、技防、气象等技术审查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多图联审”,实行工程项目“多审合一”。目前,我市在湖北省施工图数字化联合审查系统受理单位项目达247个,在湖北省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审批系统完成消防许可办件145个。三是对工程建设项目实行“多管合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方式,推行联合执法机制,对我局职责范围内的工程建设项目质量、安全、市场行为等方面监管实施“多管合一”,同时联合多部门开展集中执法检查,把无事不扰、有呼必应的“店小二”精神落到实处。四是探索实施柔性执法。目前,已主动将4项行政处罚纳入到全市轻微违法首犯不罚清单范围,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

(五)矛盾化解更加积极有效。积极发挥物调委和征调委的人民调解作用,引导当事人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民事案件通过诉前调解方式达成一致意见,该做法既满足了人民群众多元司法需求,又实现了繁简分流,缓解了审判部门的压力,及时化解了一大批民事纠纷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据统计,今年以上两个调解委员会共受理诉求70起,成功调解66起,调解成功率达94.3%。

(六)积极主动推进行业立法。立法是对行业管理最有力的支持。自我市拥有独立立法权以来,我局积极推动行业立法,已先后牵头推动了《黄石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和《黄石市民用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管理办法》的出台实施,今年又推动将《黄石市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列入立法调研项目,经过多轮调研、座谈、讨论,目前立法调研报告和草拟稿已基本形成,届时我市装饰装修行为有望得到进一步规范。

二、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今年,我局虽然在法治建设方面做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一是主动学法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二是法治宣传形式有待进一步创新。三是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等。

三、2022年法治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持续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我们把2022年作为“行政执法提升年”来抓,深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执法队伍建设,提高执法水平,高度重视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对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培训。通过案卷评查,执法通报等方式督促执法单位和人员切实提高岗位意识、责任意识。

(二)积极推动包容审慎执法。进一步扩大包容审慎执法范围,全面推行行政执法提醒告知制,修订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让服务对象看到诚意,体会到“温度”。

(三)积极推动行业立法。扎实做好装饰装修行业立法的前期准备和住宅小区物业管理立法的调研工作,为科学立法提供扎实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