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拟订全市城市更新相关战略、政策、标准、规范、实施细则和业务流程。负责组织编制全市城市更新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安排,并监督实施。负责各城区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备案和重点城市更新单元计划审查等工作。组织指导编制重点和跨区域城市更新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方案的联合审查,并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全市城市更新实施项目的技术指导和进度管理等工作。统筹协调城市体检工作。负责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利用专项规划,并研究制定相关实施方案。负责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和散装水泥工作。
城市更新管理科(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科)
机构名称 | 城市更新管理科(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科) | 机构地址 | 2号楼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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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6288138 | 邮编 | 435000 |
传真 | 电子邮件 | ||
网站链接 | 办公时间 |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夏季作息时间)/14:00—17:30(冬季作息时间) | |
领导信息 | 刘小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