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住建厅委托审查资质
1.企业申报。企业登录湖北政务网,根据申报的内容填报信息。
2.网上受理。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安排专人负责企业申报事项的网上受理工作。对符合要求的进行网上受理,对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原因并退回补正。
3.业务分件。对已经受理的办件,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科(行政审批科)从网上分派给专家,由专家进行审查。
4.专家审查。专家根据现行资质管理规定、标准、相关政策,以及省住建厅明确的标准,对企业申报资料的合规性进行独立审查,并提交审查意见。
5.汇总公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对专家意见进行汇总、复核后,形成审核意见,并在黄石市住房和城乡更新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6.复审。公示期内,企业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进行网上申述,并提交申述报告及相关佐证资料。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对申述件受理后,再进行分件、专家审查、复审意见汇总等步骤。
7.结果上报。对公示无异议的合格办件,以及复审合格的办件,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科(行政审批科)起草审查结果报告,将审核意见书面报省住建厅。对公示意见不合格、企业未进行申述的办件,直接进行网上办结。
二、市批资质(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
1.企业申报。企业登录湖北政务网,根据申报的内容填报信息。
2.网上受理。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安排专人负责企业申报事项的网上受理工作。对符合要求的进行网上受理,对不符合要求的,一次性告知原因并退回补正。
3.业务分件。对已经受理的办件,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科(行政审批科)从网上分派给专家,由专家进行审查。
4.专家审查。专家根据现行资质管理规定、标准、相关政策,以及省住建厅明确的标准,对企业申报资料的合规性进行独立审查,并提交审查意见。
5.汇总公示。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对专家意见进行汇总、复核后,形成审核意见,并在黄石市住房和城乡更新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6.复审。公示期内,企业如对审核结果有异议,可进行网上申述,并提交申述报告及相关佐证资料。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对申述件受理后,再按照分件、专家审查、复审意见汇总等步骤进行办理。
7.结果公告。对公示无异议的合格办件,以及复审合格的办件,市政工程建设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在在黄石市住房和城乡更新局官网进行公告,并进行网上办理。对公示意见不合格、企业未进行申述的办件,直接进行网上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