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2019年度)
项目名称:棚户区改造指挥部工作经费 项目单位:黄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房产局) 主管部门:市人民政府 评价机构:自评
2020年07月 |
一、项目概况和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和依据。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意见》(黄政发[2015]6号),市棚改办负责全市棚户区改造规划,制定年度实施计划,研究棚户区改造政策,制定落实和推进措施。
(二)项目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1.棚户区改造指挥部工作经费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2019年市财政下达的年初预算为500000元。2.棚户区改造指挥部工作经费项目资金实际使用16553.23元,为年初预算的3.3%。其中:印刷费用8952元;律师费用4000元;其它费用3601.23元。(三)项目实施情况。全市2019年度共完成市本级棚户区改造10572户。
二、项目绩效分析及评价结论
(一)项目绩效目标。
圆满的完成了我市与省政府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状,全年很好的完成了我市保障性住房目标任务,在人民群众中形成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二)评价结论。
通过改造棚户区居民10572户,极大地改变了棚户区居民的居住现状,改善了城市面貌。
三、主要经验及做法、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一)主要经验及做法。
1、健全组织体系。构建市级统筹、城区征收、平台融资、部门协作的“四位一体”工作机制,分解落实责任。
2、坚持群众主体。充分尊重群众改造意愿,把协商搬迁作为依法征收的前置条件,群众改造意愿率超过90%的棚户区方能纳入改造计划,协商搬迁签约率超过90%的方可启动棚改征收、协议生效付款。凡是纳入计划的项目,由群众“一户一票”选举产生“自改委”,全程参与补偿安置方案制定、评估机构选择、未登记建筑认定等工作,让群众真正了解棚改、支持棚改。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安置房源筹集难。
随着棚改工作的推进,棚改代筹房源已基本消耗完毕,难以满足棚改户的购房需求。
2、棚改政策亟待完善
2018年7月,全国棚改电视电话会议后,棚改政策发生了较大调整,如棚改范围和标准控制从严、融资方式从政府购买服务调整为棚改专项债券、安置方式从鼓励货币化安置转为以实物安置为主。这些政策的调整,必然要求市级层面相应调整棚改政策,以适应上级新精神和新要求。
(三)相关建议。
加大房源筹集力度。完善土地出让政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城区规划一批限价房源建设点,采取“限房价、竞地价”的方式建设一批限价安置房源,供棚改搬迁群众购买。建立安置房源项目建设审批绿色通道,有关部门提供上门指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