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说明(汇总)
目 录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四、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及增减变化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七、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专业名词解释
十一、2022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主要职责
黄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于2019年2月。主要职能是:(1)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战略、发展规划、重大政策、行业标准、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组织研究分析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性、系统性、长远性重大问题。参与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编制。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行业管理。(2)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性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年度计划、资金计划和城市配套费资金使用计划。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项目的统筹、策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设重大项目的前期研究。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统计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参与编制城市维护资金使用计划。(3)拟订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指导全市贯彻执行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负责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组织指导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负责保障性住房的配租、配售、审核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棚户区改造。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保障性住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4)负责编制全市住宅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推进国家住宅产业技术标准和行业规范的实施,综合协调和推进全市住宅产业现代化及节能省地型住宅产业发展。负责全市房地产行业中住宅建设、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的统计工作。(5)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和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负责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装饰装修、房地产估价与经纪和白蚁防治的监督与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审批和从业人员管理。指导物业管理、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6)拟订住房资金政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住房资金监督管理责任。负责指导监督市本级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存量房交易监管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房改售房资金等住房资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安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监督管理。监督房改房超面积净收益、补缴房款,经济适用房上市收益、超面积房款的归集。监督指导住房资金信息化建设、资金统计与分析等工作。(7)负责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及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指导传统村落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指导重点镇建设和村镇建设试点工作。(8)拟订建筑业行业发展改革战略、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施工许可审批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负责建筑企业资质审查、审批和从业人员管理。负责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组织或参与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9)拟订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地方标准。负责组织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审定、编制和推广。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10)拟订勘察设计和行业科技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承担全市勘察设计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城乡建设防灾减灾规划。负责行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和建筑节能管理工作,负责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负责城镇建设及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11)拟订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和发展散装水泥的政策、制度和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发展散装水泥的职能。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12)承担建设行业稽查责任,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问题实施稽查,提出改进和处理意见。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职责相关的行政执法工作。(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14)职能转变。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综合统筹职责,增强城市综合承载力、城市防灾减灾综合能力和节能减排功能。强化保障性住房建设、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促进建筑业发展相关职责。推进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政务服务信息平台和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
二、机构设置情况
市住建局本级为一级预算单位,局机关内设15个职能科室,分别为:办公室、城建重点项目建设协调办公室(城市建设科)、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园林绿化建设科)、住房保障科、房地产管理科、村镇建设科、建筑业管理科、勘察设计与科技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科)、住房资金管理科(公积金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计划财务科、政工科、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科。
局直属事业单位13个:分别为原市房产局、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市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市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信息中心、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市建筑市场管理站、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办公室、市城市建设档案馆、市建筑行业安全监察站、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黄石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管理办公室。
公益一类事业单位9个。分别为: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市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市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信息中心、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站、市建筑市场管理站、市建筑行业安全监察站、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公益二类单位3个,分别为:市建设工程设计审查办公室、市城市建设档案馆、黄石利用亚洲开发银行贷款项目管理办公室。
第三部分 预算收支安排及增减变化情况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住建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2022年度收支总预算35802.65万元。其中:1、收入预算情况 。2022年度收入预算35802.65万元, 比上年预算增加3860.67万元,增长12%。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802.65万元,占本年收入100%,包括经费拨款14202.65万元,占39.67%;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1600万元,占60.33%。
收入增加原因:主要是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项目支出比上年增加5000万元。
支出预算情况。2022年度支出预算35802.6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860.67万元,增长12%。按支出功能分类本年支出预算构成为:城乡社区支出15802.65万元,占本年支出44.14%;住房保障支出20000万元,占本年支出55.86%。
按支出结构划分本年支出预算构成为:基本支出 4984.65万元,占总支出的13.92%;项目支出30818万元,占总支出的86.08%。
支出增加原因:
(1)2022年基本支出比上年预算减少384.33万元,下降7.16%,主要是五项奖金性资金、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基数减少以及按比例计提的公用经费、福利费、工会会费等相应减少;
(2)2022年项目支出比上年预算增加4245万元,增长15.97%,主要是增加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等项目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5802.65万元。收入包括:经费拨款14202.65万元,占39.67%;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21600万元,占60.33%。
支出包括:城乡社区支出15802.65万元,占本年支出44.14%;住房保障支出20000万元,占本年支出55.86%。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规模变化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802.65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3860.67万元,增长12%。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支出比上年预算减少384.33万元;二是项目支出比上年预算增加4245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5802.6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城乡社区支出15802.65万元,占本年支出44.14%;住房保障支出20000万元,占本年支出55.86%。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具体使用情况。
(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2年预算数为790.06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669万元,下降45.85%。主要原因是五项奖金性资金、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基数减少以及按比例计提的公用经费、福利费、工会会费等相应减少。
(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2022年预算数为284.3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2.88万元,下降13.1%。主要原因是五项奖金性资金、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基数减少以及按比例计提的公用经费、福利费、工会会费等相应减少。
(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2022年预算数为3392.7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76.7万元,增长2.31%。主要原因是五项奖金性资金、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基数减少以及按比例计提的公用经费、福利费、工会会费等相应减少。
(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1013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10万元,下降2.97%。主要原因是五项奖金性资金、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基数减少以及按比例计提的公用经费、福利费、工会会费等相应减少。
(5)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2022年预算数为44.7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77万元,下降3.8%。主要原因是五项奖金性资金、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基数减少以及按比例计提的公用经费、福利费、工会会费等相应减少。
(6)城乡社区支出(类)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款)建设市场管理与监督(项)2022年预算数为1157.77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92.39万元,下降14.25%。主要原因是五项奖金性资金、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基数减少以及按比例计提的公用经费、福利费、工会会费等相应减少。
(7)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棚户区改造(项)2022年预算数为185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000万元,增长27.03%。主要原因是增加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2022年预算数为1500万元,与上年一致。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368.9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413.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001.61万元、津贴补贴332.55万元、绩效工资967.7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81.1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17.98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432.73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15.5万元、住房公积金322.93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54万元、退休费670万元、生活补助8万元、医疗费补助109.73万元;
公用经费568.7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62.75万元、印刷费10.4万元、手续费0.2万元、水飞4.5万元、电费36.3万元、邮电费23.5万元、物业管理费26.7万元、差旅费26.8万元、维修(护)费7.3万元、租赁费2.5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3.65万元、劳务费7.125万元、委托业务费5.2万元、工会经费53.41万元、福利费66.5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0.5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4.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万元。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此项预算,与上年一致。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无此项预算,与上年一致。
(七)项目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预算共安排项目支出30818万元,比上年增加4245万元,增长15.97%,增加原因主要是:增加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主要包括:本年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安排35802.65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安排15802.6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安排20000万元)。
1、市本级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预算经费1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00万元。主要用于全面完成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工作,准确掌握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隐患底数。
2、黄石市系统化全域海绵城市示范城市申报相关工作项目。预算经费2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00万元。主要用于:一是总体统筹黄石市海绵城市建设及示范城市申报工作,开展现状评估;二是开展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和其它相关规划的修编及编制;三是编制海绵城市实施方案、项目库,协助起草相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设计导则等;四是建立大数据智能模型,检测全市相关数据,指导有序建设;五是开展专业培训及优秀试点考察调研,开展相关宣传工作。
3、黄石管廊PPP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项目。预算经费970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00万元,主要用于黄石市大冶湖生态新区核心区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建设总里程34.56公里。
4、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服务经费项目。预算经费7万元,与上年一致。主要用于对各县(市、区)上报的动态新增危房改造户数进行核实,列入年度改造计划,并实施危房改造,确保重点对象住房安全。
5、建筑节能专项经费项目。预算经费7万元,与上年一致。主要用于履行相关建筑节能相关工作。
6、历史建筑保护和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经费项目。预算经费14万元,与上年一致。主要用于我市历史建筑保护管理和配合相关部门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等工作。
7、市韧性城市建设项目专项工作经费项目。预算经费1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8万元,下降80%。主要用于韧性城市建设项目。
8、建设工程设计审查经费项目。预算经费18万元,与上年一致。主要用于设计审查相关工作。
9、项目管理专项经费项目。预算经费6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8万元,增长15.38%。主要用于亚行项目管理。
10、信息化建设及维护项目。预算经费208万元,与上年一致。主要用于按照省住建厅相关文件要求,我市行业管理和便民利企服务的相关信息系统管理和维护等支出。
11、保障性安居工程(公共租赁住房)项目,预算经费1500万元,与上年一致。主要用于完成年度公租房租赁补贴、维护及管理。
12、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项目,预算经费1850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5000万元,增长37.03%。主要用于完成省定年度棚改目标计划套数。
13、政府投资工程费用,预算经费2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6万元,下降50.98%。主要用于改善城市人居环境、增强城市承载力、提升城市品味,全面提升黄石老城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我办拟推进城区人行天桥、颐阳路改造工程、杭州东路改造等项目前期手续、勘察、施工图设计并开工建设。
14、墙革专项基金返退,预算经费300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31万元,下降43.5%。主要用于墙革专项基金返退。
第四部分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总额为568.77万元,比上年增加16.66万元,增长3.02%,增加原因主要是:人员增加导致运行经费增加。
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包括:办公费62.75万元、印刷费10.4万元、手续费0.2万元、水飞4.5万元、电费36.3万元、邮电费23.5万元、物业管理费26.7万元、差旅费26.8万元、维修(护)费7.3万元、租赁费2.5万元、会议费3万元、培训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3.65万元、劳务费7.125万元、委托业务费5.2万元、工会经费53.41万元、福利费66.5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0.5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64.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万元。
第五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80.6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6万元,增长0.75%。主要原因:增加省住建厅等单位来我局考察学习老旧小区改造、优化营商环境和城市更新工作等公务接待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与上年预算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预算72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与上年预算持平。
(1)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与上年预算持平。
(2)公务用车运行费72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与上年预算持平。
3、公务接待费预算8.6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6万元,增长7.45%,主要原因是增加省住建厅等单位来我局考察学习老旧小区改造、优化营商环境和城市更新工作等支出。
第六部分 政府采购安排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单位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39.6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与上年预算持平。
其中:货物类政府采购预算34.1万元,主要是集中采购办公设备、复印纸等支出;服务类政府采购预算 5.5万元,主要是会计、审计、法律咨询等支出。
第七部分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单位占有房屋面积244127.33平方米;单价 50 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7台(套);单价 100 万元的以上专用设备328台(套);现有公务用车1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9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八部分 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单位)项目支出全面实施绩效目标管理,项目总预算30818万元,21个项目,比上年增长4245万元,增长15.97%。根据以前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优化黄石管廊PPP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市本级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黄石市系统化全域海绵城市示范城市申报相关工作、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公共租赁住房)等项目支出2022年预算安排,并进一步改进管理、完善政策。重点项目预算绩效具体情况:
1、市本级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项目。
(1)项目概况:主要内容是全面完成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工作,准确掌握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隐患底数。
(2)项目内容: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强化灾害风险防范措施,夯实国家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基础。根据省住建厅《关于印发<湖北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市要全面完成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工作,准确掌握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隐患底数,按照国普办《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与成果汇交和入库管理办法》要求,形成房屋建筑调查数据集、房屋建筑调查工作报告、房屋建筑调查成果分析报告等汇交成果。
(3)立项依据:《关于印发<湖北省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数据与成果汇交和入库管理办法》等文件。
(4)实施单位:市住建局。
(5)项目期:1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22年预算安排100万元,比上年增长100万元,增长100%。其中,10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7)2022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选定第三方机构开展黄石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调查工作;完成黄石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房屋建筑调查。
产出指标:市级房屋建筑调查数据集1项;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任务质检报告1项;市级房屋建筑调查工作报告1项;

市级房屋建筑调查成果分析报告1项。
效益指标:强化风险防范措施;夯实综合防灾能力。
满意度指标:使用人员满意度≥95%。
2、黄石市系统化全域海绵城市示范城市申报相关工作项目。
(1)项目概况: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总体统筹黄石市海绵城市建设及示范城市申报工作,开展现状评估;二是开展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和其它相关规划的修编及编制;三是编制海绵城市实施方案、项目库,协助起草相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设计导则等;四是建立大数据智能模型,检测全市相关数据,指导有序建设;五是开展专业培训及优秀试点考察调研,开展相关宣传工作。
(2)项目内容:一是总体统筹黄石市海绵城市建设及示范城市申报工作,开展现状评估;二是开展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和其它相关规划的修编及编制;三是编制海绵城市实施方案、项目库,协助起草相关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设计导则等;四是建立大数据智能模型,检测全市相关数据,指导有序建设;五是开展专业培训及优秀试点考察调研,开展相关宣传工作。
(3)立项依据:根据黄石市系统化全域海绵城市示范城市申报相关工作的公开招标情况和合同签订情况,分阶段据实结算规划咨询费。
(4)实施单位:市住建局。
(5)项目期:拟2年。
(6)年度预算安排:2022年预算安排200万元,比上年增长200万元,增长100%。其中,20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7)2022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
产出指标:完成申报基础材料,完成长效机制建立;2022年完成申报材料编制,完成长效机制建立。

效益指标:完成长效机制建立。
满意度指标:相关企业满意度100%。
3、黄石管廊PPP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项目。
(1)项目概况:黄石市大冶湖生态新区核心区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估算投资额160391万元,建设总里程34.56公里,根据市发改委概算批复文件,项目拟分三期实施,同时,为配合省运会召开,经政府批示,奥体中心周边8.723公里管廊作为运营示范段,于2018年7月完成综合验收,进入运营期,一期工程项目9.9公里已全部完工,二期工程项目3.2公里正在实施。
(2)项目内容:完成奥体中心周边8.723公里管廊作为运营示范段目标;二期工程项目3.2公里正在实施。
(3)立项依据:《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黄石市大冶湖生态新区核心区地下综合管廊PPP项目实施方案(调整版)》第四章第六条。
(4)实施单位:市住建局。
(5)项目期:拟分三期实施。
(6)年度预算安排:2022年预算安排9709万元,比上年减少610万元,减少%。其中,9709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7)2022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完成二期工程运营目标。
产出指标:按年度项目计划推进,协调、督办项目建设工作。
效益指标:绿色推进项目建设进度。
满意度指标:能满足服务对象对城建项目建设实施进度、质量要求。

4、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项目
(1)项目概况:完成省定年度棚改目标计划套数。
(2)项目内容:完成省定年度棚改目标计划套数。
(3)立项依据:相关棚改政策。
(4)实施单位:市房产局
(5)项目期:持续性项目。
(6)年度预算安排:2022年预算安排18500 万元,比上年增长5000万元,增长27.03%。其中,20000万元资金来源为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7)2022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完成省定年度棚改目标计划。
产出指标:省定年度棚改目标计划4330套,省定老旧小区改造目标计划45596户,征收补偿发放对象、金额准确率100%,改造质量达标率100%。
效益指标:改善老旧小区环境,改善居民居住条件,改善城市环境,改善居民生活质量,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满意度指标:市民满意率≥95%。

5、保障性安居工程(公共租赁住房)项目
(1)项目概况:完成年度公租房租赁补贴、维护及管理。2022年预算安排150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项目内容:完成年度公租房租赁补贴、维护及管理。2022年预算安排1500万元,资金来源为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3)立项依据:相关棚改政策。
(4)实施单位:市房产局
(5)项目期:持续性项目。
(6)年度预算安排:2022年预算安排150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与上年预算持平。其中,1500万元资金来源为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7)2022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完成年度公租房租赁补贴和公租房维护管理及“三个一”房源筹集。
产出指标:公租房租赁补贴完成省定目标任务,完成公租房维修维护及运营,完成“三个一”房源筹集任务,发放对象、金额准确率100%,公租房维护管理达标率100%。
效益指标:解决群众住房困难,带动投资增加,改善居住环境。
满意度指标:市民满意率≥90%。

非重点项目绩效:
(1)历史建筑保护和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经费项目。
预算经费14万元。
2022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准备申报材料,组织相关专家(国家级、省市级)调研和二次以上工作检查。
产出指标:申报资料收集、配合协调工作。
效益指标:保护修缮历史文物,配合落实申报工作中具体事项落实到位。
满意度指标:满意度95%。
(2)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服务经费项目。预算经费7万元。
2022年度项目绩效总目标是:对各县(市、区)上报的动态新增危房改造户数进行核实,列入年度改造计划,并实施危房改造,确保重点对象住房安全。
产出指标:完成存量危房改造、改造后房屋验收合格、存量危房改造当年开工率及竣工率100%。
效益指标:无改造后房屋在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地震中表现、基本保障人畜分离、卫生厕所等基本卫生条件。
满意度指标:危房改造户满意度100%。
第九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对空表的说明
2022年本部门(单位)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无数据,与上年一致。
2、对其他情况的说明
(1)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单位)无政府债务,与上年一致。
(2)公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批复表

第十部分 专业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三)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指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任务相应安排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政府采购 : 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第十一部分 2022部门预算表
一、2022年收支总表
二、2022年收入总表
三、2022年支出总表
四、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该表需要公开支出功能分类的类、款、项级科目)
六、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该表需要公开部门经济分类的类、款级科目)
七、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该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公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细化到“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开)
八、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空表则表下附注2022年本部门预算中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无数据;与上年一致)
九、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空表则表下附注2022年本部门预算中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无数据,与上年一致)
十、2022年项目支出表(空表则表下附注2022年本部门预算中没有安排项目支出,故项目支出表无数据,与上年一致)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