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房地产管理局2016年决算公开说明
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做好黄石市市直单位2016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黄财库发[2017]283号)的要求,为便于公众理解,现将我局2016年度决算情况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情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以及房地产行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住房保障、住房制度改革以及房地产行业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组织拟订全市住宅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住宅产业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推进国家住宅产业技术标准和行业规范的实施,综合协调和推进全市住宅产业现代化及节能省地型住宅产业发展;负责全市房地产行业中住宅建设、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的统计工作。
3、负责深化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各区、各单位贯彻执行住房制度改革政策。
4、负责建立和完善全市住房保障体系,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指导公共租赁住房的维护与管理;组织拟订住房保障规划,制定保障性住房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保障性住房建设、销售、分配工作,负责廉租住房的维护和管理;组织实施市区危旧房、城中村、棚户区改造;负责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住房货币补贴审核;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保障性住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
5、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行业管理;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负责商品房销(预)售管理;负责对房地产开发项目、项目资本金实施监督管理。
6、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管理;负责房屋租赁管理;负责房地产中介行业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房地产市场预警预报、市场监测、市场分析和市场信息发布工作。
7、负责房地产综合管理信息化建设;负责商品房预(销)售合同网上签约和登记备案;负责房地产交易资金的监管。
8、监督管理城市房屋拆迁工作;负责城市拆迁许可证审批;负责房屋拆迁单位的资格审核;负责对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转让审批;监督管理拆迁安置补偿资金;负责城市房屋拆迁裁决。
9、负责全市物业管理的行业管理;负责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和从业人员资格以及行为的管理;指导、监督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运作;负责前期物业管理合同备案;指导、监督商品住宅、公有住宅维修资金的归集和使用;监督管理房改售房资金、房改售房维修资金。
10、负责全市房屋使用安全的监管;负责房屋安全鉴定与管理;负责优秀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负责直管公房的经营管理、维修养护工作。
11、负责全市白蚁防治的行业管理,组织实施房屋白蚁预防与灭治,开展白蚁防治的科学研究。
12、负责全市房地产行业管理“两集中一代办”行政审批服务;负责房地产行业管理的行政执法、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负责落实私房政策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房地产行业管理方面的投诉和各类纠纷,承担有关房产纠纷仲裁工作。
13、指导县、市、区房地产管理业务和市房地产学会、房地产中介协会工作。
14、为大企业提供“直通车”服务。
15、负责管辖房屋的租金收取、日常维护等工作。
1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我局为正县级事业单位,局机关设政工科(工会、团委)、办公室(信访科)、财务审计科、政策法规科、房地产市场监管科、行政审批服务科、住房保障科、产业发展科8个科室。
局机关2016年度下属房屋登记中心、房屋交易中心、房屋档案中心、房屋测绘中心、住房保障中心、白蚁防治研究所、征收办、开发办、物业办、安全监督管理中心、信息中心、房屋经营管理中心、公租房管理中心13个二级事业单位。
2016年6月,根据国家不动产登记改革要求,我局下属房屋登记中心划转市国土局管理,组建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经费由我局按照年初预算承担至2016年底。
二、决算总体情况
(一)决算收入情况
我局2016年决算收入为6530.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323万元、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2192.85万元、住建部专项课题研究费收入15万元。
我局财政拨款资金来源主要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财政安排的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及招商专项经费,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资金来源主要为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性收费及其他收入。
(二)决算支出情况
支出分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在《中央本级基本支出预算管理办法》中,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支出与项目支出有明确的定义。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项目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的预算支出以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
1、基本支出3763.25万元
(1)人员支出2928.44万元
人员支出中基本工资613.35万元、津补贴436.60万元、奖金387.68万元、社会保障缴费471.04万元、绩效工资778.62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劳务派遣人员工资等)241.15万元。
(2)公用支出638.41万元
公用支出中办公费59.80万元、印刷费18.04万元、手续费0.49万元、水费5.74万元、电费37.62万元、邮电费2.79万元、物业管理费43.72万元、差旅费11.12万元、维修(护)费16.26万元、会议费1.26万元、培训费6.64万元、公务接待费0.98万元、劳务费91.40万元、委托业务费24.74万元、工会经费33.34万元、福利费116.13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38.71万元、其他交通费0.71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104.3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60。
(3)个人家庭补助支出196.40万元
个人家庭补助支出中住房公积金192.09万元、生活补助2.08万元、医疗费0.08万元、奖励金0.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5万元。
2、项目支出2349.39万元
项目支出中办公费4.70万元、印刷费0.24万元、邮电费0.7万元、差旅费10.19万元、维修(护)费127.07万元、会议费0.39万元、公务接待费2.27万元、专用材料费8.9万元、劳务费4.15万元、委托业务费62.48万元、公车维护运行费0.9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76.35万元、房屋建筑物购建1777.81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173.95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99.29万元。
三、各公开数据增减变化情况
支出按照资金性质分为财政拨款支出和其他资金支出,使用财政拨款资金的支出记入财政拨款支出,使用其他资金的支出记入其他资金支出。财政拨款资金来源主要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属于政府财政的专项收入等,其他资金来源主要为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性收入。
2016年度,我局主要经费来源资金性质由预算往来资金收入调整为财政拨款收入,相应支出的性质也由其他资金支出调整为财政拨款支出,导致财政拨款收支较上年有较大增长,同时其他资金项目支出增加,收支总额较上年有一定增长。
项目 |
2016年度 |
2015年度 |
增长额(万元) |
收入 |
6530.85 |
4975.83 |
1555.02 |
支出 |
6112.65 |
4848.35 |
1264.3 |
财政拨款收入 |
4323 |
966.44 |
3356.56 |
财政拨款支出 |
3668.18 |
534.06 |
3134.12 |
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
3104.26 |
483.07 |
2621.19 |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 |
39.11 |
6.24 |
32.87 |
1、收入和支出增长主要是财政部门加大对保障性住房专项资金的投入以及我局基本建设等专项收支有所增加。
⑴收入增减情况
2016年我局主要经费来源资金性质由事业收入转变为财政拨款,财政拨款从2015年966.44万元增长到2016年4323万元(含市财政对我局新增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收入530万元、市棚改办工作经费80万元、住房保障工作经费13万元),同时其他资金收入从2015年4009.39万元降低到2016年2207.85万元,导致收入增长1555.02万元。
⑵支出增减情况
2016年与上年相比,基本支出中人员支出增加484.48万元、公用支出减少29.81万元、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增加78.86万元。基本支出增长主要是因为原独立核算的二级单位公租房管理中心并入我局经费核算,导致人员支出和个人家庭补助支出增长。
2016年与上年相比,项目支出增加730.76万元,主要因基本建设项目结算结转支出导致增加。2016年房屋建筑物购建支出1777.81万元为以往年度预付款项因项目结算结转为支出,具体为黄石市下陆区广州路21号办公基地,目前该办公基地已交由市政府安排我局及市建委、市规划局、市城管局、市审计局、市国资委等共10家行政事业性单位集中办公。
2、财政拨款收支增长主要是因为经费来源性质调整引起的结构性变化,在财政拨款收支增长的同时,其他资金收支大幅降低。
我局财政拨款收入从2015年966.44万元增长到2016年4323万元,财政拨款支出从2015年534.06万元增长到2016年3668.18万元;同时其他资金收入从2015年4009.39万元降低到2016年2207.85万元,其他资金支出从2015年4314.29万元降低到2016年2444.47万元。
3、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增长主要是因为经费来源性质调整引起的结构性变化,在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增长的同时,其他资金基本支出大幅降低。
我局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从2015年483.07万元增长到2016年3104.26万元;同时其他资金基本支出从2015年2746.65万元降低到2016年659万元。
4、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收入支付的公务接待费、公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我局2016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业务发生,没有新购车辆,因公出国(境)费和公车购置费为零,使用财政拨款支付的公务接待费为2.74万元、公车运行费为36.37万元。我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增长主要是因为经费来源性质调整引起的结构性变化,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增长的同时,其他资金支出公务接待费、公车购置和运行费大幅降低。
四、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水电费、物管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
我局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638.41万元,其中办公费59.80万元、印刷费18.04万元、手续费0.49万元、水费5.74万元、电费37.62万元、邮电费2.79万元、物业管理费43.72万元、差旅费11.12万元、维修(护)费16.26万元、会议费1.26万元、培训费6.64万元、公务接待费0.98万元、劳务费91.40万元、委托业务费24.74万元、工会经费33.34万元、福利费116.13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38.71万元、其他交通费0.71万元、税金及附加费用104.3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4.60。
五、政府采购执行情况
我局2016年政府采购项目主要是大型设备及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依据合同条款约定支付价款,其中档案密集架项目采购金额为25.96万元、支付价款20.77万元;信息机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采购金额为56.96万元、支付价款54.11万元;房屋征收管理系统开发项目采购金额为54.25万元、支付价款10.85万元;商品房网签备案系统开发项目采购金额为56.8万元、支付价款39.76万元;房产云数据软件系统开发项目采购金额为148.9万元、支付价款29.78万元;房产交易系统开发项目采购金额28.6万元、支付价款26.12万元。
六、“三公”经费支出及增减变化情况
“三公”经费是指公务接待费、公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因公出国(境)费。我局2016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业务发生,没有新购车辆,因公出国(境)费和公车购置费为零,公务接待费3.25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39.61万元,“三公”经费总额为42.86万元。其中使用财政拨款支出的“三公”经费为39.11万元(公务接待费为2.74万元、公车运行费为36.37万元),使用事业收入支出的“三公”经费为3.75万元(公务接待费为0.51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3.24万元)。
我局2015年度“三公”经费总额为95.8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39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53.71万元,公车购置费为37.77万元(购白蚁防治工程车一辆),因公出国(境)费为零。其中使用财政拨款支出的“三公”经费为6.24万元(公务接待费1.08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5.16万元),使用事业收入支出的“三公”经费为89.63万元(公务接待费3.31万元、公车运行维护费48.55万元、公车购置费37.77万元)。
我局2016年“三公”经费总额比上年降低53.01万元,主要原因是2016年未新购车辆,同时有1辆车正常报废,公车运行维护费和购置费均有较大降低,两个年度均无因公出国费,2016年公务接待费比2015年略有降低。我局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增长主要是因为经费来源性质调整引起的结构性变化,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增长的同时,其他资金支出公务接待费、公车购置和运行费大幅降低。
㈠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
我局2016年度没有因公出国(境)业务发生,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均为零。
㈡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
我局2016年未新购车辆,正常报废汽车1辆,截止年末,局机关车辆12辆,下级单位车辆3辆。
㈢国内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
因房地产行业发展较快,特别是住房保障和棚户区改造工作,外地城市房地产相关部门到我局交流学习较多,全年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7次,共305人/次。
黄石市房地产管理局
2017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