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路灯管理处2017年预算公开

来源:计财科      时间:2017-02-08 15:47

黄石市路灯管理处2017年预算编报说明

   本预算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我部门“三定”方案规定的职能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编制,草案所列内容准确、真实、完整。我部门将根据审查批复的预算做好执行工作,对预算执行结果负责,并依法接受市人大审查监督。
  一、部门概况
  (一)基本情况
  我处基本情况:
  黄石市路灯管理处成立于2016年2月,为市建委管理的正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关于城市路灯管理体制改革的专题会议纪要》(2015年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78号)精神,形成“政府购买服务,以钱养事”的路灯运行维护体制,除3名正式编制人员外,对部门主管、管理与技术人员采取政府雇员形式聘用。共有在职人员19名,其中全额拨款事业编制人员3名,编外人员16名。
  (二)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城市路灯建设规划编制及管理维护,制定年度城市路灯运行维护计划。
  2.负责城市路灯设施运行维护的监管,维护经费的考核与支付。
  3.负责组织城市路灯的施工建设,城市路灯景观美化亮化工作。
  4.负责全市路灯用电管理、核实、缴纳电费。
  5.负责新建道路路灯建设及背街小巷路灯升级改造,确保城市主干道亮灯率不低于98%、次干道及支路亮灯率不低于96%,确保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完好。
  6.负责办理与路灯有关的领导批示件、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7.负责处理市民投诉及数字城管、市政110等平台交办的路灯设施故障与缺损问题。
  8.负责城市路灯设施监控,及时排除故障,消除安全隐患,恢复路灯照明功能。
  二、部门年度(或中长期)工作重点
  1. 扎实推进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建设改造工作。
  2.完善路灯巡查维护考核机制,督促中标维护单位加强路灯设施日常检修维护与巡视管理。
  3.积极推进城市道路照明节能改造工程。
  4.根据道路树木遮挡路灯灯光情况,科学制定树木枝叶修剪计划,协调园林维护部门按计划组织修剪。
  5. 制定完善路灯突发事故应急抢险救援预案,健全应急抢险机制,加强路灯故障应急处置能力。
  6.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考核评价制度,确保路灯维护作业及建设改造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达标率100%、安全管理人员和维护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重大安全隐患发现率100%。
  (一)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我处2017年部门预算收入21.85万元,全部来源于财政拨款。
  2016年总支出21.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85万元,包括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公积金支出20.5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万元。
  (二)部门财务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我单位无部门财务收支预算安排。
  (三)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万元。其中办公经费1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办公用品及耗材等;招待费为0,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本单位严格控制单位招待,本年度末安排招待费用。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如:非税收入征收预计数异动情况;政府采购预算、重大资产购建、维修等需要特别说明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