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城市建设档案馆2019年预算公开

来源:城建档案馆      时间:2019-02-15 15:35

黄石市城市建设档案馆2019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2019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         部门概况

二、         部门年度(或中长期)工作重点

三、         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1、              部门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2、              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3、              政府采购资金安排情况

4、              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情况

5、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         新增项目经费情况说明

五、         专用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19年部门预算表

12019年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2、部门收入预算情况表

3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表

4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财政拨款)

6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72019年部门“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财政拨款)

8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黄石市城建档案馆2019年预算编报说明

 

    本预算草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我部门“三定”方案规定的职能和2019年主要工作任务编制,草案所列内容准确、真实、完整。我部门将根据审查批复的预算做好执行工作,对预算执行结果负责,并依法接受市人大审查监督。

 

 

一、部门概况

我单位为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人员编制9人,实有人数11人(其中在职7人、聘用4人),退休5人。我单位主要负责城建档案的接受、收集、整理、保管,提供利用工作,城建档案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以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年度(或中长期)工作重点

我单位中长期的工作重点是建立适应黄石市新时期经济发展形势的现代化城建档案资源体系、安全体系及利用体系。推进档案工作数字化、信息化、现代化管理。明年的工作重点是配合城市综合馆的建设,启动相关配套设施、设备、软件管理等系列工作、城建档案数字化建设工作和按时间节点进行搬迁工作,力争实现双质档案同步并行接收。

三、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一)部门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预算收入96万,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6万;支出96万,其中公益二类经费包干96万。与2018年预算相比,总预算减少137万,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6万,比去年增加46万,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安排的拨款比去年减少83万,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减少100万。

(二)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本单位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除项目支出和工资福利支出外,其他资金统一为“公益二类经费包干”打捆划拨,未对“三公”经费预算进行详细划分。

(三)政府采购资金安排情况

政府采购资金安排购置办公用品2万元。

(四)机关运行经费的安排情况

本单位为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五)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我馆资产总价值为4651254.44,其中:房屋1栋,价值2712177.44元;通用设备168台,价值1339105元;车辆2台,价值290600元;专用设备7台,价值56690元;家俱177个(套),价值232102元;图书2册(套),价值3780元;无形资产2套,价值16800元。

四、新增项目经费情况说明

今年本单位无任何新增项目。

 五、专用名词解释  

1、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名称:按照《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类”、“款”、“项”的编码和名称填列  

2、年初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3、基本支出结转:是指单位基本支出收支相抵后结转本年使用的累计余额,包括事业单位未转入事业基金的基本支出结转。  

4、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从财政部门或上级单位等取得,需要结转本年继续使用的项目支出收支累计余额。 

5、本年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取得的全部收入。  

6、本年支出:是指单位本年度全部支出。  

7、结余分配:是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8、年末结转和结余:是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9、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10、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11、其他收入:是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12、基本支出:是指单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13、项目支出: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14、人员经费:是指单位基本支出中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15、日常公用经费:是指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16、“三公”经费:纳入中央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中央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7、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