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企业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经我局审核同意:湖北迪锐倾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将其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移至湖北恒达鑫通劳务有限公司,湖北恒达鑫通劳务有限公司将依法取得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
特此公告。
2020年12月15日
来源:审批科 时间:2020-12-21 15:03
依企业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2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重组、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经我局审核同意:湖北迪锐倾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将其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移至湖北恒达鑫通劳务有限公司,湖北恒达鑫通劳务有限公司将依法取得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
特此公告。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