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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近期房屋安全监管工作情况的通报

作者:    时间:2018-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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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成员单位、有关部门:

今年以来,各城区、开发区、各成员单位按照国务院、省和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强化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职责,扎实开展房屋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了我市房屋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一、  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各城区、开发区、各有关部门广泛发动宣传,全面开展房屋安全排查,督促房屋责任人、责任单位落实消除安全隐患,取得阶段性成果。15月份,我委在春节、两会、冰冻雨雪天气、五一等关键时期共开展排查、督导检查活动共计25次,下发督办通知7份,共排查各类房屋161栋(处),发现安全隐患28栋(处),目前已经整改14栋(处),未发生房屋安全事故。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黄石港区、西塞山区、铁山区成立房屋安全专业委员会,周密部署房屋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多次房屋安全检查、排查活动,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督办整改;下陆区根据自身实际组织成立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联合区相关部门定期研究系统解决危房改造事宜;开发区成立建筑施工专业委员会负责本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突出重点,加紧整改。各城区、开发区、各有关部门通过各类摸排、调查,及时收集汇总建立了本辖区内的房屋安全管理台账,同时及时更新房屋现状信息。目前,我市已鉴定CD级危房523栋(处),其中C294栋(处),D229栋(处);已整改154栋(处),其中C90栋(处),D64栋(处);未整改353栋(处),其中C197栋(处),D156栋(处);在已整改的154栋(处)中,通过棚户区改造整改34栋(处),通过维修加固、拆除等方式整改120栋(处);未整改的353栋(处)中,计划列入棚户区改造的40栋(处),暂未采取整改措施的313栋(处)。

各城区、开发区通过梳理房屋安全隐患信息,分析本辖区内房屋安全突出问题确定整治重点,借助棚户区改造等政策,彻底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其中,黄石港区政府借助社会鉴定检测机构对朝阳路二层楼房进行评估,并督办产权人进行整改,目前该房屋部分实施加固处理;西塞山区按照“提前预征收政策”消除桐厂余家岩3处重大安全隐患的危险房屋,同时,在不影响规划的前提下根据“三原原则”拆除重建了一批危险房屋;下陆区政府督促原八医院住院部房屋产权单位完成对其住户撤离工作;铁山区通过督促责任人、责任单位履行安全责任的方式对秀云寺和张之洞大道39-2号两处房屋进行了维修。

(三)建立体系,完善制度。各城区、开发区房屋安全主管部门积极制定了本区域内房屋隐患三级排查工作方案,做到早发现早处理。黄石港区、西塞山区、下陆区、铁山区房屋安全主管部门已初步建立各自房屋安全管理台账,有效的掌握了辖区内危房底数、分布、现状等情况,做到心中有数。

(四)出台新政,广泛宣传。《黄石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经于今年51日起正式实施。我市房屋安全管理法制建设由此进入了新阶段,此《条例》旨在解决过去房屋安全监管职责不清、体系不健全、责任主体不明确等问题,有助于填补过去一些监管的空白,增强监管手段的可操作性和管理层级,降低事故风险。为贯彻落实《条例》精神,511日,我委组织各城区房屋安全管理部门、街道、社区共160余人开展了《条例》培训宣传活动,邀请了市人大法工委卢文超副主任和湖北理工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刘明虹副教授为大家讲授《条例》及房屋结构安全相关专业知识,切实提升了我市房屋安全管理人员水平。

二、存在问题

虽然经过多种途径消除了部分房屋安全隐患,但我市目前仍有大量年代久远、依山而建的老旧危房暂未得到处理,部分危房还严重影响了其周边的公共安全,说明我市房屋安全管理工作仍然面临严峻的形式。

(一)房屋安全管理工作发展不均衡。因各区现状及历史遗留问题不同,导致各区安全管理工作上成效存在较大差异。我市已鉴定的危房中,黄石港区达200栋(处),西塞山区达290栋(处),其中黄石港区和西塞山区危房数占我市总危房数量的93.7%,分布不均衡,个别城区老旧危房体量较大,危房改造压力极大。

(二)排危措施不多,专项解危资金不足。今年以来,各城区人民政府通过纳入棚改、提前征收、“三原原则”就地重建、修缮加固等方式消除了部分危房,但针对私房、改制困难企业公房等其他无法通过以上途径消除房屋安全隐患的房屋采取的办法不多,专项解危资金不足,排危难到位,严重影响了我市危房整治工作进度。

(三)房屋责任人主体责任意识不强。由于房屋责任人自身责任意识淡薄,加之政策宣传不到位,作为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房屋产权人,普遍存在依靠政府解决的思想,不履行自身安全职责,拒不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甚至存在向政府谈条件、漫天要价的现象。

(四)装饰装修环节中房屋安全监管薄弱。近年来,我市随意拆改承重墙、下降地坪标高等现象日趋严重,对房屋安全产生严重的隐患。而目前,我市装修审批部门不明确,监管体系不健全,执法手段薄弱,部门间职责不清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装饰装修环节中房屋安全监管薄弱,形成新的安全隐患。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广泛发动,加强宣传。为贯彻落实《条例》精神,我办将继续加强宣传工作,开展房屋安全知识竞赛和宣传日活动。同时根据《条例》规定,制定各有关责任单位贯彻落实《条例》工作清单,以专委会名义印发实施,并适时联合市人大法工委对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二)建章立制,完善法规。以《条例》出台为契机,深入推进房屋安全监管工作,加紧完善与《条例》相配套的《黄石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黄石市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办法》、《黄石市房屋安全应急预案》三个文件,区分主体,明确各方职责,增强监管手段的可操作性和管理层级,降低事故风险。

(三)加强基础工作,建立信息系统。继续深入开展老旧房屋安全排查工作,加强房屋日常安全监管,完善房屋全动态管理档案,严格按照“一户一档”的要求,建立健全市危险房屋监管信息系统,实现对房屋的动态监管。

(四)强化整改,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一是一时难以整改的D级危房,要设置警戒范围和明显的警示标志,要安排群众撤离,确保人员安全,妥善安置撤离人员,并确保撤离人员的基本生活。二是对已鉴定危房结合房屋实际情况加快整改,按照“一处一策”制定相应整改方案,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彻底消除房屋安全隐患,杜绝房屋安全事故的发生。

 

 

黄石市房屋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