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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办事指南(9)

作者:柯塬华   来源:住房资金管理科      时间:2022-08-10 17:26

                    (公积金管理科)

事项名称

降低缴存比例和缓缴

解释说明

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补缴缓缴。

办理要件

1、单位降低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的申请;

2、单位职工代表大会、工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的单位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决议(决定);

3、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证明材料;

4、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单位提供要件材料—筹集稽查中心审核—管委会审批或由管委会授权中心审批—通知对口营运网点办理。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有管委会授权的,不超过15个工作日;没有管委会授权的,为管委会批准后5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筹集稽查中心

联系电话

客服中心热线咨询电话:0714-12329

黄石市民之家营业部电话:0714-6280707

大冶分中心电话:0714-8712004

阳新办事处电话:0714-7339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