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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办事指南(7)

作者:柯塬华   来源:住房资金管理科      时间:2022-08-10 17:23

黄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办事指南7

                           (公积金管理科)

事项名称

汇、补缴

解释说明

单位应于每月发放工资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或按与中心约定的日期,办理住房公积金汇缴手续。单位欠缴住房公积金的,或缓缴住房公积金到期的,应及时补缴住房公积金。

办理要件

1、付款凭证(办理柜台缴款的应提供相关付款凭证,办理网上汇款的应写明付款单位、用款单位、公积金缴费月份、公积金分配是否同上月)。

2、《黄石市职工住房公积金汇缴清册》或《黄石市职工住房公积金变更清册》;补缴的需提供住房公积金补缴说明。

3、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办理流程

材料齐全的由前台直接办理。

办理时限

手续齐全情况下,不超过5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黄石市民之家营业部地址:大冶湖新区园博大道黄石市民之家

大冶分中心地址:大冶市行政服务中心

阳新办事处:阳新县市民之家

办理机构

黄石市民之家营业部、大冶分中心、阳新办事处

办理时间

黄石市市民之家营业部、大冶分中心:上午8点30---12点,下午2点---5点

阳新办事处:上午8点---12点,下午2点---5点

联系电话

客服中心热线咨询电话:0714-12329

黄石市民之家营业部电话:0714-6280707

大冶分中心电话:0714-8712004

阳新办事处电话:0714-7339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