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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业务办事指南13

来源:住房资金管理科      时间:2022-02-21 10:32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可按照以下规定申请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公积金提取业务原则上由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原件与本人I类银行卡前往各营运网点办理。

事项名称

出境定居的

设定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02修订)

第二十四条第四项:出境定居的。

收费标准

零收费

申请条件

1、提取对象: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

2、提取额度:职工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全部余额。

办理材料

提取人身份证、取得外国国籍或永久居留权的相关证明、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包括解除劳动合同书、开除文件、裁判文书等)。

办理流程

职工提供要件材料→网点筹集柜台初审→网点负责人审批→柜台人员办理并打印支取凭证→办理转账付款手续。

办理地点

黄石市民之家营业部地址:大冶湖新区园博大道黄石市民之家

团城山营业部地址:团城山杭州东路11

大冶分中心地址:大冶市行政服务中心

阳新办事处:阳新县市民之家

办理机构

黄石市民之家营业部、团城山营业部、大冶分中心、阳新办事处

办理时间

黄石市市民之家营业部、大冶分中心:上午830---12点,下午2---5

阳新办事处:上午8---12点,下午2---5

团城山营业部:上午830---12点,下午230---6

联系电话

客服中心热线咨询电话:0714-12329

黄石市民之家营业部电话:0714-6280707

团城山营业部电话:0714-6368120

大冶分中心电话:0714-8711612

阳新办事处电话:0714-7339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