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可按照以下规定申请办理公积金提取业务。公积金提取业务原则上由本人携带所需材料原件与本人I类银行卡前往各营运网点办理。(公积金管理科)
事项名称 | 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
设定依据 |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02修订)第二十四条第一项: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
收费标准 | 零收费 |
申请条件 | 1、提取时效:职工发生建造、翻建、大修住房行为二年内(以施工许可证或准建证时间为准)。2、建房地范围:黄石地区(含大冶市、阳新县)。3、提取对象:可同时提取职工本人和配偶的住房公积金。4、提取额度:以不超过总造价为限,公积金帐户保留百位数以下余额。 |
办理材料 | (1)建造(翻建)房所需资料:提取人身份证、本人或配偶建房所在地户口本、土地使用证、县区级城建或规划部门出具的批准建房文件、人工费及材料费收据、建房合同、所在地社区(村)竣工证明。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结婚证。(2)大修自住住房所需资料:提取人身份证、户口本、产权证、危房鉴定报告、大修批准文件证明、人工费及材料费收据、大修合同。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的还需提供结婚证。 |
办理流程 | 职工提供要件材料→网点筹集柜台初审→网点负责人审批→柜台人员办理并打印支取凭证→办理转账付款手续。 |
办理地点 | 黄石市民之家营业部地址:大冶湖新区园博大道黄石市民之家 团城山营业部地址:团城山杭州东路11号 大冶分中心地址:大冶市行政服务中心 阳新办事处:阳新县市民之家 |
办理机构 | 黄石市民之家营业部、团城山营业部、大冶分中心、阳新办事处 |
办理时间 | 黄石市市民之家营业部、大冶分中心:上午8点30---12点,下午2点---5点 阳新办事处:上午8点---12点,下午2点---5点 团城山营业部:上午8点30---12点,下午2点30---6点 |
联系电话 | 客服中心热线咨询电话:0714-12329 黄石市民之家营业部电话:0714-6280707 团城山营业部电话:0714-6368120 大冶分中心电话:0714-8711612 阳新办事处电话:0714-73395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