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建安许审示〔2022〕08号
根据《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及《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鄂建办〔2021〕11号)等规定,我局组织对润德消防工程(湖北)有限公司等14家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新申请、延期事项所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为:2022年5月18日至2022年5月24日(法定节假日顺延)。企业如对审查意见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书面陈述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以及对申述材料的法人承诺书,按原申报渠道和网上审批工作流程进行提交,逾期不予受理。
二、企业申报信息可通过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首页“企业资质申报和审批信息公示公开专栏”查询或我局网站首页“行业数据—企业数据”查询,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三、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的企业申报材料的真性性、涉及黑社会背景和行为及其它情况有意见,请提供书面举报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签署真实姓名。举报材料请报送黄石市住建局行政审批科。
四、黄石市住建局驻黄石市市民之家窗口地址:黄石市大冶湖生态新区园博大道北侧市民之家三楼K区,邮编:435000电话:0714-6512337;黄石市住建局行政审批科地址:黄石市广州路21号市直部门集中办公区2号楼3楼,电话:0714-6359366。
附件:
1.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意见表(新申请)
2.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查意见表(延期申请)
黄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