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下陆区龙湾一品小区前期物业服务企业黄石市腾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在小区物业服务中,经常出现共用部位维修养护、卫生清扫不及时等服务履约不到位问题,严重影响小区居民幸福感和获得感,被业主大会依法解聘。
2009年至2025年,黄石市下陆区龙湾一品小区一直由前期物业服务企业黄石市腾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服务。自我市开展整治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侵占业主公共收益工作以来,较多业主反映龙湾一品小区楼道、公共平台等部位垃圾未清扫,楼栋门禁、车库雨棚、电梯等部位损坏维修速度较慢,物业服务人员回复业主诉求时态度较差等问题。经调查,该企业存在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问题,违反了《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有关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活动中应履行义务相关规定。同时,该公司在专项整治工作中,未按要求报送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经营行为的自查结果。
对此,下陆区住保局对黄石市腾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通报批评。4月份,依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的相关规定,会同属地街道办事处指导小区召开业主大会解聘了黄石市腾龙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引入新的物业服务企业天玥生活服务(武汉)集团有限公司。
物业服务履约不到位等问题直接关系业主的切身感受,对履约不到位、业主投诉率较高的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各地要列入重点整治小区范畴,必要时及时指导街道组织小区召开业主大会解聘物业服务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