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市场监督总局关于规范房地产经纪服务的意见》(建房规〔2023〕2号)、《黄石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等文件精神,规范签订交易合同,保障买卖双方合法权益,提升网签备案服务效能,我局草拟了《黄石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8月1日至2025年8月11日,公众可以通过电子邮箱zjjfdcglk@163.com提出意见。
附件:
1.《黄石市存量房买卖合同(经纪机构成交版)》
2.《黄石市存量房买卖合同(个人自行成交版)》
黄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2025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