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房地产开发企业、相关购房人:
根据《黄石市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试行)》(黄住发〔2024〕14号)有关给予购房契税补贴的政策规定,在2024年7月24日至2025年7月24日期间购买黄石市城区(包括大冶湖核心区)新建商品住房(购房时间以合同签约时间为准)的购房人需要在2025年10月31日前缴纳契税并向我局提交契税补贴申请(市民之家一楼B11和B12窗口受理),逾期提交契税补贴申请的,我局将不再受理。请相关企业逐一通知在此期间购房的购房人在受理时间内缴纳契税并向我局提交契税补贴申请。
特此通知
黄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2025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