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整治工作以来,我市开发区·铁山区住保局强力推动物业服务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对无视物业合同约定与业主权益的物业服务企业重拳出击,让企业受到法律与市场的双重惩罚。现将原物业企业退出小区未履行交接手续被行政处罚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今年5月,开铁区紫薇花园小区原物业企业黄石市名兆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名兆物业),因履约服务不到位导致该小区电梯停运,严重影响业主出行,被小区业主大会解聘。名兆物业在退出小区时未按规定履行交接手续,未结清相关费用。开铁区住房保障局积极协调处理,在多次督促情况下仍未完成交接手续,造成较坏影响。该行为违反了《湖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相关规定。10月份,开铁区住保局依据《湖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五项规定,对该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其在11月13日前完成整改并完成交接手续,并作出1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随着物业管理行业监管的持续强化和业主法律意识的逐步增强,诚信缺失的物业企业必将寸步难行,最终被法律惩处、被市场淘汰。所有正在或即将从事物业服务的企业及法人必须明白,进入小区收费要依法、服务要合约、退出要干净,只有守法经营、真心服务、善待业主的物业企业才能走得长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