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微雨中的中都天玺小区内,到处是一片热火朝天的施工场景。据了解,该小区将按照相关标准,高质量配建918个电动自行车停车位,可极大满足业主的日常需求。
除了科学制定配建比例,保障电动自行车停放安全外,我市还十分重视住宅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问题,加大了住宅物业小区电动车停放安全专项整治,如经过整改后,航天城、扬子·吉龙湾小区将电动车清理出架空层;东贝佳苑小区在电动车停放的架空层增设了火灾自动喷淋、报警系统,安全停放更加有保障。
据统计,目前我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达到34万余辆,增设停车位、整治乱停乱放,成了治理电动自行车违停违充的关键两招。
“自全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我们在项目审批中已为4个新建项目专门安排了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规划布局。”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科相关负责人介绍,4个项目分别为中都天玺、城发新时代二期、东楚·地质里、东楚·状元府,将增加电动自行车停车位1410个。
今年,市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局出台了《开展全市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从目标任务、具体措施、实施监督和配建要求等方面明确重点工作及相关要求。制定了《关于加强和规范黄石市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规划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详细明确了新建小区、商业和重要公共建筑物等项目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规划指标和管控要求,新建住宅小区配建非机动车停车位配建指标为0.2—1个/户,电动自行车停车位占非机动车配建泊位比例不低于50%,充电装置(充电插座)数量不应低于电动自行车停车位的30%,电动自行车每车停放面积不低于2平方米。
另外,项目审批建设方面,在项目选址和编制规划条件阶段,我市将电动自行车配建要求纳入规划指标;在土地供应阶段,将配建要求写入土地出让合同或划拨协议书;在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审查阶段,重点对电动自行车停车配建指标、停放充电场所布局及充电控制设施和配建比例进行审查,审查内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办理工程规划许可;在规划核实和竣工验收阶段,对未按配建要求建设的项目,不予通过项目规划核实和竣工验收。简化审批程序方面,我市鼓励已建住宅小区、商业和公建项目,在符合安全的前提下,合理增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支持利用公共空间合理设置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按照设备管理,无需办理规划审批手续;对既有小区用地紧张,无电源条件的,可按复合利用、功能兼容的原则,在小区周边合理利用公共空间、零星用地设置停放场所,在不改变公共空间属性的情况下,无需办理规划手续。
在电动自行车日常停放管理层面,我市同样百倍用心。据市物业管理中心负责人介绍,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高度重视住宅物业小区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问题,先后多次在白马山、佳木公园198等小区现场召开专题会议,开展住宅物业小区电动车停放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督促物业企业针对电动车“违停违充”行为履行劝阻、制止和上报义务。今年以来,全市物业主管部门结合物业服务质量巡查工作,开展专项检查579次,下达整改通知313份,督促属地街道协调解决上报问题132个、物业企业整改问题507个。
6月以来,市、区两级物业主管部门与消防、公安、城管开展联合检查4批次,重点整治住宅物业小区电动车入楼入户、飞线充电、乱停乱放问题,督促物业企业建立问题排查及处理信息档案;各物业企业在小区楼栋显著位置张贴电动车停放充电《五个严禁》2000余处。按照从新建小区建一批、既有小区扩一批、城市路面增一批的工作思路,制定了《黄石市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停放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提高住宅小区充电设施配置比例,指导运营单位建设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电动车充电停放设施,今年以来,我市住宅小区新增充电端口4593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