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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业主高空抛物致他人财物受损

作者:廖巍巍、胡亚平 来源:东楚晚报    时间:2024-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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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廖巍巍 实习生 李继烨 通讯员 胡亚平)近日,我市某小区物业反映,小区保安在巡逻时发现,一辆停放在小区楼下地面停车位上的车辆,被从高处抛掷下来的垃圾砸中并造成车辆损坏。

  该保安发现后及时联系车辆业主,该车辆受损业主认为物业公司未管理好公共区域的安全,应承担部分车辆损坏赔偿责任,后经物业公司调查监控,发现抛掷垃圾的系某高层住户。物业公司向车辆受损业主进行沟通解释,配合社区、业委会在小区宣传高空抛物的危害性。车辆受损业主希望物业公司能帮助其联系高空抛物的业主赔偿损失。物业公司联合社区积极开展沟通协调工作,高空抛物的高层住户表示愿意承担车辆受损业主的全部赔偿责任。

  律师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指出:“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也对高空抛物行为明确了处罚措施。该纠纷中,高层住户从高空抛掷生活垃圾,导致小区其他业主车辆受损,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市物业管理中心提示:高层抛物很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广大业主一定要约束自身行为,切勿高空抛物。物业服务企业应加强开展物业小区“禁止高空抛物”宣传提示工作,对高空抛物的住户要积极上门劝说,劝阻、制止无效的要报告社区和业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