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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公司施工致业主房屋漏水物业公司要赔偿损失吗?

作者:廖巍巍、胡亚平 来源:东楚晚报    时间:2024-0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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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市民通过12345热线反映,自家房屋打包给装修公司装修完成后一直未入住,突然有一天被楼下住户告知其房屋漏水。该业主认为是物业公司未履行房屋装饰装修禁止行为告知和巡查义务,认为物业公司应承担责任,但双方协商无果,该业主遂选择致电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寻求帮助。

  市物业服务管理中心接到12345热线转办件后,工作人员迅速赶赴现场查看。经了解,漏水原因是装修公司在装修该业主客厅吊顶过程中,将楼上住户的进水管钻破两处,导致水直接从破损处漏入自家,直至漏入楼下住户家中才被发现。该业主赶回家时,发现家中已被水淹,家中的地板、墙纸、客厅吊顶、电视机、电视柜受到不同程度损坏。

  此后,该业主多次与装修公司和物业公司协商未果,故而致电12345热线寻求帮助。市物业管理中心随即会同社区及所属街道办事处矛盾纠纷调处室对此进行调解,经调查发现,该业主与装修公司签订的《装饰装修工程承包合同》不违反相关法律及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属有效合同,装修公司负有按时对业主的房屋按照设计图纸进行装修并保证装修质量的义务,故装修公司在对业主的房屋进行装修的过程中,将楼上住户房屋的进水管钻破,导致业主房屋渗水及家中物品损坏,其不当行为造成业主损失,应承担主要责任。装修开展前,该业主与装修公司就设计方案在物业公司处进行登记,但物业公司未按《物业管理条例》等条款规定,将房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明确告知该业主和装修公司;也未按相关要求,在装修过程中做好巡查工作,及时制止装修公司的不当行为,故物业公司对业主的损失承担次要责任。最后经多方协商,装饰公司同意承担80%的赔偿责任,物业公司承担20%的赔偿责任。

  市物业管理中心提示:业主装饰装修房屋时,房屋安全是底线,装饰装修企业既不能无原则迎合业主需求,也不能“暴力”装修,要遵守装饰装修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文明安全施工。物业服务企业要将房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在装修过程中发现不文明装修行为时,要切实履行劝阻、制止、报告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