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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外墙渗水由谁承担责任?

作者:何转 来源:物业管理中心    时间:2024-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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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市物业管理中心收到一条关于房屋外墙渗水的投诉问题。经了解,陈女士家住我市某小区5栋一单元8楼,家中卧室靠外墙一侧有大面积渗水现象,严重影响到自己的生活,向物业公司反映维修处理。物业公司经现场查看,初步判断是房屋外墙体保温层破裂雨水渗漏导致,需大面积维修,并告知陈女士该维修不属于物业服务范围,且该小区房屋2003年交付,至今已过质保期。陈女士认为物业公司推脱责任,外墙属于公共部位应当由物业公司维修,因此该事项一直未解决,双方产生矛盾纠纷。

市物业管理中心会同属地社区、律师共同组织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和陈女士协商,对该矛盾纠纷进行调解。物业公司认为,自己负责公共区域的小修养护,楼栋外墙保温层需大面积更换,维修成本较大难以承担,责任不在自己。陈女士认为,自己按时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负责公共区域的维修养护就应当承担维修责任。

律师观点:根据《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房屋保修期内,外墙出现漏水情况应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维修费用;房屋保修期满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由全体业主承担维修费用。

市物业管理中心观点:按照《黄石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保修期满后,房屋外墙出现雨水渗漏等情形的,物业服务企业要及时做好排查统计,将维修方案、改造部位、计划费用报告给业主委员会;社区居委会和业主委员会应当做好沟通解释工作,引导业主完成征求意见,由业主委员会或受业主委员会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向属地住建部门申请使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解决问题,避免因问题处理不及时,造成更大的损失。

最终,陈女士表示理解物业公司,在多方协调下外墙漏水问题得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