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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违规!2家物业公司被立案调查

作者: 来源:东楚晚报    时间:2022-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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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日

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

为进一步推动

黄石市专业化物业服务收费信息不透明问题

专项整治工作

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市住建局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进行了摸排

决定对2家物业服务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

进行立案调查


大冶正宜物业有限公司


自2013年起为香槟印象小区提供物业服务。该小区3栋共用部位被改为门面于2016年对外出租,经前期调查走访和现场询问,确认该小区3栋共用部位被改为门面对外出租情况属实,大冶正宜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对此情况未履行劝阻、制止、报告义务,存在默许其出租经营的行为。


该行为违反了《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即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允许他人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广告、宣传、经营等活动。

黄石祥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为中卫·水云馨苑小区的物业服务公司,经调查发现,黄石祥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30日与小区上一届业委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合同约定服务期限为2020年6月30日至2022年6月30日,该合同未到市住建局办理合同备案。


今年7月,市住建局工作人员在日常工作巡查中发现服务于黄石港区中卫·水云馨苑小区的黄石祥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未进行物业服务合同备案,遂要求该物业服务企业限期整改。


9月,市住建局对黄石祥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达了要求进行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的书面整改通知,该公司以暂未召开业主大会为由,截至目前逾期仍未整改。


该行为违反了《湖北省物业服务和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三款“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物业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物业服务合同报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规定。


目前,市住建局已对上述两家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立案调查,并下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市住建局同时要求,各物业企业要加强自律,诚信守法,规范经营,不断促进我市物业市场平稳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