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有效预防、及时控制新冠肺炎疫情,巩固疫情防控成果,保护我办全体干部职工的身体健康,最大限度地降低和消除因新冠肺炎疫情给装饰行业造成的负面影响,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应范围:本实施方案适用于我市城区在建装饰装修工程施工现场以及单位办公场所的疫情防控工作。
二、组织机构:
成立市装饰装修行业疫情防控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张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组 长:李文兵
副组长:张 军
成 员:曾 升、夏小芳
(一)、成员分工
曾升同志负责督促装饰工地参建各方按照市住建局关于建筑工地疫情防控的相关要求,积极落实施工现场疫情防控措施;及时上报装饰工地施工人员出现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病例情况,并指导参建各方做好应急处置措施。
夏小芳同志负责我办全体干部职工日常健康情况的检查;办公及生活场所的消杀;督促来访人员做好信息登记和体温测量,以及车辆交通工作。发现隐患和紧急情况,立刻查明人员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初步症状等信息,第一时间向组长、副组长报告。
(二)、工作要求
1.按照市住建局统一部署和我办实际,实行值班制度,全体人员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
2.严格按照上级或本单位的安排进行值班,严格值班纪律。
3.在施工现场检查巡查的过程中发现疫情防控安全隐患的,立即责令责任单位进行整改,并在第一时间将现场情况上报。
4.发现紧急情况后,我办负责人员立即反应,并向上级汇报情况,报告原则是要在10分钟内报告办领导,30分钟内报告住建局相关部门和领导,遇新冠肺炎疑似或确诊病例第一时间电话通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
三、应急车辆保障:鄂B-8069A
四、疫情防控值班和报告电话:
装饰办疫情防控值班电话:6589603、6589302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6351605、6358251
黄石市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办公室
二〇二一年一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