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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住房资金中心      时间:2026-09-02 14:38

为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规范存量房交易行为,保障存量房交易资金安全,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2026年6月12日,市住新局印发了《黄石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黄住发〔2026〕12 号)。


一、本次新版《黄石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主要做了哪些修订?

本次修订重点有四处核心变化:

1.规范保证机构选择调整为通过招标或竞争性磋商等公开方式选定交易保证机构。

2.强化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管理。明确房地产经纪机构需完成备案后,方可开展存量房网签交易相关业务,规范中介服务行为。

3.优化贷款交易资金监管流程。调整为先办转移登记和抵押登记,再放款入账,后统一拨付卖方。

4.全面精简规范内容。整合冗余条款,统一规范表述,细化违规处理条款。


二、哪些存量房交易需要做资金监管?哪些不用?

1.中介机构促成的存量房转让,必须全部纳入资金监管;

2.买卖双方自行成交:自愿选择监管;放弃监管需要签署《存量房交易资金放弃监管确认书》,资金风险由交易双方自行承担。

3.不适用本监管的情形:赠与、继承(受遗赠)、拍卖、产权互换、析产、生效法律文书过户。


三、交易保证机构是干什么的?会收取服务费吗?

交易保证机构是政府公开招标选定的第三方机构,负责房源核验、网签协助、代收代付监管资金等业务。对买卖双方不收取任何服务费用。


四、全款买存量房,资金监管完整流程是什么?

1. 网签备案存量房买卖合同,签订资金监管协议;

2. 买方把全款存入监管专户;

3. 办理不动产预告登记、转移登记;

4. 过户登簿完成后,不动产登记中心推送信息,交易保证机构依据监管协议办理划转手续并将交易资金全额划转至卖方账户。


五、贷款买存量房,新版流程和旧版有什么不一样?

1.存量房买卖合同,签订资金监管协议;

2.买方存入首付款,向贷款机构提交贷款申请,取得贷款审批意见;

3. 先办理不动产预告登记、转移登记、 抵押权设立登记;

4. 贷款机构拿到抵押权证后,将贷款资金划入监管账户;

5. 在首付款与贷款资金全部到账后,交易保证机构依据监管协议办理划转手续并将全额房款一次性划转给卖方。


六、房子交易不成,怎么把监管的钱退回来?

1. 买卖双方协商一致:共同提交解除监管申请、身份证、网签合同、监管协议,资金原路退回。

2. 双方意见不一致:任意一方可以单方申请解除,但必须提供生效法律文书,保证机构依据文书办理解除,资金原路退回。


七:中介机构有哪些红线不能碰?

1. 中介机构领取营业执照 30 日内要完成主管部门备案,未备案不能开展存量房网签业务;

2. 中介不得绕过监管专户,使用自己公司或者私人账户代收、代付购房款;

3. 签约时中介有义务告知买卖双方资金监管、预告登记相关规定,协助签订监管协议。

4.违规后果:约谈负责人、限期整改;拒不整改记入信用档案并通报;造成损失承担法律责任,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


八、政策咨询渠道

原《黄石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黄住发〔2025〕34号)自新办法印发之日起废止,试行期两年。

政策咨询专线:6215808,如有疑问可致电咨询。


相关政策:关于印发《黄石市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