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序号26号)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来源:园林绿化科      时间:2022-01-28 14:20

根据省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市住建局积极推进26号问题的整改工作。目前已整改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

狠抓建筑工地扬尘管理。

二、整改目标

建筑工地扬尘治理工作责任有效落实,扬尘治理“6+2”措施设置率力争达到95%以上,并常态化使用,视频监控、扬尘监测仪接入平台联网实时在线监控。

三、整改情况和效果

(一)建筑施工扬尘防治理念进一步深入。全年,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专班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检查、现场督办、结果公示的督查机制,对全市在建项目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情况进行不间断巡查督办。3月和6月,分别下发了《2021年度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工作方案》、《关于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治理督办工作的通知》,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责任主体的施工扬尘治理责任进行明确,对工地扬尘防治措施的设置和使用要求。为推进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建立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红黑榜”制度。对上红榜的项目及单位,在全市范围内予以表扬,同时优先参评文明工地、优质工程。对上黑榜的项目及单位,第一次全市通报批评;第二次记入诚信不良记录,列入黑名单;第三次取消各级文明工地和优质工程参评资格,并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对有关单位及个人按上限予以经济处罚。

(二)建筑施工扬尘防治措施较好普及。着重做好工地“6+2”扬尘治理措施的落实工作。将工地扬尘防治关口前移,督促施工单位根据不同施工阶段,设置相应扬尘防治措施。一是在项目实施前准备阶段,各工地必须将施工围挡、车辆冲洗设施、进出口道路硬化、喷淋设施四项基本扬尘治理措施落实到位,具备扬尘防治条件并办理施工许可证后,方可组织土方施工。二是在基础施工土方开挖阶段,各项目必须常态化使用降尘雾炮、喷淋等降尘设施,对作业区域和主要道路进行洒水降尘,加强裸露土方覆盖,加强车辆冲洗。三是在建筑主体施工阶段,各项目重点做好施工现场主要道路清扫保洁和洒水降尘、建筑垃圾集中消纳、颗粒物建筑材料密封管理等工作。

(三)加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巡查、督办。一是及时处理市大气办对建筑工地不定期下发的各类督办件,积极对涉及工地的扬尘问题进行督办整改。二是采取综合检查和专项检查、随机抽查等多种方式,对全市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进行检查督办。

公示期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函(广州路212316办公室,280833575@qq.com)或致电市住建局(韩事成,071462560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