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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黄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购买服务工作的遴选公告

作者:    来源:征收办    时间:2022-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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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律师事务所:

我局拟遴选一家实力强、信誉好、服务能力强的律师事务所为黄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简称“市征调委”)提供主要包含法律服务工作,诚邀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参与遴选,具体内容要求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黄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购买服务

2.项目概况:根据中央政法委等国家六部委《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推进人民调解工作”的要求,选择合适的法律服务机构,促进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业管理,使人民调解工作逐步向规范化方向发展。

3.项目期限:202212月至202312月。

4.项目控制价:总价9.5包括征调委日常工作、办公所需费用和调解员补贴。

5.合同签订及支付方式:由黄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遴选中标单位签订合同,所有按中标价次性支付90%,合同期满后支付中标价的10%不再支付其他费用;对于服务考核不合格的内容,扣除相应费用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及要求

1.投标人要求:

1)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和税务登记证书或三证合一证书的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投标人参加本次遴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情况。校核查询时间以发布本公告之后查询结果为准,须提供页面截图的打印材料。

2)人员要求:项目组日常服务人员不少于2人,提供人员名单,项目组长须具备律师资格,并出具律师执业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加盖公章复印件。查验律师注册信息、其他项目组成员与投标单位劳动关系承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单位的项目组成员应对国家、省、市有关房屋征收、人民调解的法律、法规、规章熟悉并掌握。

4.服务工作基本要求:

A.服务范围

凡在黄石市国有土地上发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纠纷的咨询、调解都在服务范围之内。

B.服务形式

1)调解服务:服务方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定程序为服务范围内矛盾双方进行调解。

2)电话服务:服务方通过接听电话为咨询征调业务的需求方解答问题。

3)书面服务:服务方通过书面方式为咨询征调业务的需求方解答问题。

4)现场服务:服务方通过现场面谈为咨询征调业务的需求方解答问题。

C.服务标准

1文明礼貌,耐心接待服务对象,能够及时缓和双方矛盾,化解双方对抗的情绪。

2)服务方在服务完毕后,市征收办可以对服务问题的正确性及完整性进行抽查,存在问题的可要求服务方改正。

3)服务方对具体的征收实施行为发生前,可依申请向房屋征收与被征收双方提供预防矛盾纠纷发生的法律业务指导。

4)服务方通过电话、email和上门等方式,对未能化解的征收补偿矛盾要进行不定期回访,并记录。

D.服务响应时间

1)服务方在接到需求方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网上提交等方式提出关于征收调解有关的服务请求后,在2小时内以电话、微信、EMALLQQ远程方式响应,在5个工作日之内给予符合法律法规等规范要求的回复,并依法依规提供市辖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纠纷人民调解服务。

2)如遇复杂问题,服务方及时与市征收办、各城区住保局、征收项目实施单位等机构进行协商沟通,分析确认原因,再向需求方提供具体答复意见。

E.服务考核办法

1)出勤考核:项目组成员在征调委办公室日常工作中,遴选方将不定期对值班情况进行出勤考核,凡无故缺勤的,每发现一次扣50元,服务方要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3次以上无故缺勤的,服务方要更换其他合格人员到岗服务。

2)工效考核:服务方应提高工作执行力,避免出现服务响应超时情况。发生1次响应超时的100,遴选方将对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发生3以上(含3响应超时的再扣500,服务方要更换其他合格人员到岗服务。

3)业绩考核:服务方每周至少一次,要主动向潜在服务对象(由市征收办提供)宣传黄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纠纷调解服务内容,并做好记录,若达不到要求,扣500元;服务范围内的服务对象要求书面回复的,服务方要以书面方式提供服务,并做好备份,作出的书面回复若出现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应立即纠正错误,每出现一次扣1000元,并承担当事人损失,同时要对责任人进行内部处理;若服务方在服务时发生重大失误,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直接扣除剩余费用,解除服务合同,同时报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予以处分。

4)年终考核:合同期满发标方对服务方进行年终考核。服务方要对一年来所有的服务内容进行总结,对成果和经验、不足以及今后开展本项工作的建议提交一份纸质报告。

5.各投标人对提交的投标资料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提供书面承诺。

6.其他要求:本项目须由中标单位完成,不得转包或分包,须提供相关承诺。

三、投标文件审查

招标人依据《黄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和采购管理办法(试行)》黄建办[2022]35组建遴选小组。开标现场由遴选小组对各投标人进行审查,只有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方能进入比价或评分阶段。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此次遴选活动无效。

1.资格性审查

依据遴选公告等有关规定,对投标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采用资格评审入围办法,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有效的资格。在资格性检查时,如有投标人证明文件不满足遴选文件要求或过期失效情况的,经遴选小组认定,将视为无效投标。

2.符合性审查

遴选小组从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遴选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经审查,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属于无效投标文件:

2.1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法定代表或其委托授权人身份与投标文件不符的;

2.2未按照遴选文件规定密封、签署、盖章的;

2.3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2.4投标报价超过控制价的;

2.5对无效投标文件须由遴选小组进行复核确认,确认为无效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予进入比价或评分阶段。

四、评标办法

1、当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少于5家(不含5家)的,本次遴选采用比价方式确定中标人,以最接近基准价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基准价为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价的平均值)。

2、当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大于5家(含5家)的,本次遴选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人。由遴选小组分别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工作业绩、项目人员配置、服务承诺等进行综合评分,其中:报价评分占30%,业务评分占70%,最终得分为两部分得分之和(得分保留两位小数),综合评分第一名为中标候选人。

具体评分细则见下表:

项目

评审

因素

得分

评审(分)标准

投标报价总分(30分)

价格评分的计算方法如下:

基准价为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价、一个最低价的平均值。投标人报价比评标基准价每高出1%0.75分,扣完为止;投标人报价比评标基准价每低1%0.5分,扣完为止;由此得出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四舍五入)。

投标价得分的计算方法:

30-丨(评标基准价-投标人报价)/评标基准价丨×100×E

E取值0.750.5

商务总分(70分)

工作业绩

40

拟配备项目人员代理征收与补偿类法律案件的,每有1件得2分,若达成庭外调解或胜诉的,每有1件再加2分;律所其他律师代理征收与补偿类法律案件,每有1件的得1分,若达成庭外调解或胜诉的,每有1件再加1分;投标单位担任过本市范围内房屋征迁类项目法律顾问的,每有一个项目得5分;各项分数累加合计最高40工作业绩需提供法律文书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

项目人员配置

10

拟配备的项目人员拥有律师证的,每人5分,最高10分。提供律师证书复印件含律师注册信息)。

服务承诺

20

有保证妥善完成调解任务的承诺、有保证服务于全市征收补偿工作及相关事项的承诺等,服务承诺具体、全面、合理且有明确恰当的处罚措施。

服务承诺:针对考核要求,项目承诺清晰处罚措施严厉的得16-20;有项目承诺且处罚措施严格的11-15;项目承诺内容一般且处罚措施一般的得6-10分;项目承诺内容中未含处罚措施的得0-5分。

五、投标文件要求、递交地点及时间

1.遴选响应文件包含内容:投标报价、法人授权委托书、服务承诺等原件,营业执照、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项目拟投入人员名单及相关材料、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装订成册(一套),送达时应密封完好,并加盖公章。参加开标的代表须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遴选响应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为202211231500分,地点为黄石市下陆区广州路21号市直集中办公区4号楼308会议室。我局将于202211231500分组织现场开标。

3.遴选响应文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将被拒绝;未按要求密封遴选响应文件,视同无效投标。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童先生

电话:0714-6245505

邮箱:hszsg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