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我单位高度重视,积极推进《黄石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任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相关整改工作,目前清单第34号反馈意见已经整改完毕,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意见
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整改目标
完成污染防治攻坚目标,到2020年,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51微克/立方米,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76%,同时完成湖北省下达的二氧化硫和氨氮化物减排工作任务。
三、整改情况和效果
(一)2018年以来,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专班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检查、现场督办、结果公示的督查机制,对全市在建项目施工现场扬尘治理情况进行不间断巡查督办。同时,下发了《建筑工地扬尘督办方案的通知》,对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责任主体的施工扬尘治理责任进行明确,对工地扬尘防治措施的设置和使用进行要求。
(二)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工作专班着重做好工地“6+2”扬尘治理措施的落实工作。将工地扬尘防治关口前移,督促施工单位根据不同施工阶段,设置相应扬尘防治措施,全市取得施工许可证的在建项目扬尘防治措施设置率达到100%。
公示期7天,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致函(广州路21号4栋309)或致电市住建局(韩事成,电话:6256092)
黄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