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职责分工,优化工作机制
城区住保(建设)部门负责加装电梯过程中土建施工的全程监管,包括基坑开挖、井道搭建等土建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监督,确保土建施工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市场监管部门专注于对电梯公司的监管,重点核查电梯生产企业资质、设备质检报告及安装单位备案信息。双方组建联合工作组,对全市加装电梯项目开展拉网式排查,对无资质施工电梯、使用不合格配件的企业,由市场监管局建立“黑名单”;城区住保(建设)部门对土建施工不合格、影响电梯安装基础条件的项目责令整改,会同市场监管局依法约谈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暂停其在黄相关业务。
二、优化处置流程,精准回应诉求
针对已出现的违约纠纷,启动“三级响应”机制:先由社区组织居民与企业协商,协商无果的报城区住保(建设)局开展现场调解;涉及重大质量问题,若属电梯本身问题由市市场监管局牵头,若属土建施工问题由市住更局牵头,并邀请法律顾问和对应领域专家介入,给出处理意见。截至目前,全市已成功调解违约纠纷12起。
三、立足现有机制,完善监管链条
在“一站式”报装审批框架下,前期审批环节,各城区加梯牵头部门细化电梯企业准入要求,对出现投诉较多、项目烂尾等情况的电梯企业实行“一票否决”;施工阶段融合“双随机”检查与“共建共管”模式,区市场监管局监督电梯安装,区住保(建设)部门跟踪土建质量,同时发动自改委和居民监督(如青龙山社区侯师傅带领居民监督施工);验收环节落实“联合签字”制度,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城区住保(建设)部门、市场监管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通过,确保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四、深化长效治理,巩固工作成效
一是强化信用约束。将电梯公司、土建企业的信用表现与加装电梯、电梯更新等业务直接挂钩,对信用评分不达标或被通报的企业,限制参与电梯项目,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良性机制。二是健全协同监督。依托“政府统一聘请监理”模式,由城区选聘的监理团队同步对电梯安装、土建施工全过程开展监督,监督结果及时报送城区住保(建设)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实现监管信息共享、问题协同处置。三是深化宣传培训。组织专题培训,重点宣讲《黄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条例》及技术导则,同时发布典型违约案例,通过政策解读与案例警示相结合,提升各方主体的合规意识和专业能力。四是畅通诉求渠道。构建 12345 热线与“黄石加装电梯公众号” 联动机制,对涉及加装电梯的诉求实行“一键转办”,及时分流至各城区牵头部门,确保诉求有人受理、有人跟进、闭环解决,切实回应群众关切。
我局将深化同市场监管部门的协同联动,用精准监管和务实举措解决加装电梯领域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居民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