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有关工作要求,现将市政协市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第275号提案《后疫情时段扶持中小微建筑企业的若干建议》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建筑业是我市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之一,具有关联产业多、带动能力强、就业容量大、贡献程度高等特点,在吸纳城乡就业、改善人居环境和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近几年来,面对复杂的经济环境和各种严峻挑战,全市建筑业发展显著放缓,本地市场占有率降低,产值增长乏力,资金周转困难,建筑业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发展面临严峻挑战。为推进行业健康发展,市住建局坚持问题导向靶向施策,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助企纾难解困,全力推进建筑业提质发展。
一、政策制定和落实情况
(一)推动政策落实。深入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建筑业企业稳发展促转型若干措施的通知》,研究制定了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措施内容和实施路径,逐条逐策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促进各项惠企政策落地落细落实。顺利承接省级部分审批权限下放工作,指导服务37家建筑业企业办理资质增项或省级47项。
(二)谋划政策扶持。通过分析研判全市建筑业发展形势,针对建筑业企业面临的问题和困难,我局已研究起草了支持建筑业发展的措施文件,从总部经济、资质晋升、工程创优、进规入统、过程结算等方面发力,实施财政支持、税收奖励、行业扶持等政策,培育壮大我市建筑业企业。目前该文件正在提交市政府研究。
二、主要工作举措
(一)实施信用激励。持续推进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结果在工程招投标、农民工工资保障金等环节应用,将信用分作为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控股招标工程的定标因素,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等级高的企业,让对我市经济社会贡献高、信誉好的企业享受优先承接工程、资金减负等优惠政策。
(二)推行担保制度。为解决建筑企业“回款难”问题,我局会同市政数局等六部门联合制定印发了《黄石市建设领域工程担保管理(试行)办法》,明确实行建设单位工程款支付担保、施工单位履约担保和施工单位付款保证担保等多向担保制度,加强项目建设全环节担保保障;明确实施银行保函、保险公司保单和担保公司保函并行的工程担保制度,减少企业资金占用。
(三)包容审慎执法。在全市率先推行包容审慎执法,建立了住建领域轻微违法行为容错机制,制定了《黄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黄石市住建领域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清单》,明确对32类轻微违法并及时纠正的市场行为不予处罚,让企业及监管执法部门无后顾之忧,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四)鼓励央地合作。为帮助本地建筑企业参与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局领导班子带队赴相关市直部门、平台公司和入黄建筑央企调研对接,组织在黄施工央企与本地优质建筑企业开展座谈交流,共同研究探讨如何支持本地施工企业参与全市城建重点项目建设、加强央企和本地施工企业合作,减少建筑业产值、税收外流。
(五)助企纾难解困。组织开展“下沉企业·助企纾困”包保服务重点企业、“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和住建行业大调研“服务企业月”活动,组织专班对对全市200余家建筑业企业开展“一对一”包保服务,深入企业开展包保帮扶,采用台账化管理,强化督办考核,累计帮助企业解决各类实际问题30余个。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政策支撑。加快推进出台支持我市建筑业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强化政策贯彻和落实,对符合条件的建筑企业晋升资质、创优夺杯等予以扶持奖励,引导企业提升品质品牌,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创新能力,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培育市场主体。全力指导重点企业资质升级,引导企业持续提升资质等级、拓展资质类别,重点扶持设计施工双资质企业发展,支持企业申报省重点培育企业,厚植建筑业增长基础。
(三)推进央地合作。持续推进在黄承接工程的央企和本地企业采取项目合作、专业分包、联合体投标等方式共同参与我市重点投资项目和城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提升我市建筑企业在本地市场占有率。
(四)支持本地企业提升市场占有率。积极推进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结果在工程招投标环节的运用,对信用评价优良的企业进行招投标加分,帮助本地建筑业企业发挥优势,提高工程中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