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公共收益是什么?
法律是怎么规定的?
住宅小区公共收益指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
《民法典》第282条规定: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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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小区公共收益有哪些?
常见的小区公共收益有:
①公共区域广告收益:如利用电梯、道闸、墙体等公共区域投放的广告收益;
②公共区域停车位、租赁摊位等收益;
③利用小区公共配套设施或场所产生的经营收入:如游泳池、会所等经营收入;
④其他相关收益:如快递柜、售水机、充电桩、宽带、通信等公司交纳的进场费、占地费、运营费或管理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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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收益应如何使用?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公共收益应当主要用于补充专项维修资金,也可以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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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由公共收益引发的纠纷呈上升趋势。为杜绝小区公共收益变成“糊涂账”,由省住建厅牵头、省发改委、公安厅、民政厅、自然资源厅、市场监管局等6部门联合开展的专业化物业服务收费信息不透明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物业服务收费信息不透明问题,将物业企业违规擅自允许他人利用业主共有部分进行经营、不按要求公开公共收益情况等问题作为整治重点。同时,各地公布了专项整治公开举报电话,面向全社会广泛征集问题线索,切实维护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专业化物业服务收费信息不透明问题
专项整治各市州公开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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