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已于2018年1月18日经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实施,并于5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为切实做好我市《黄石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宣贯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房屋安全管理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5月11日上午,市房产局举办《黄石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培训班,邀请市人大法工委卢文超副主任和湖北理工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刘明虹副教授为大家讲授《黄石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及房屋结构安全相关专业知识。
市房屋安全专委会主任、市房产局局长吴金文同志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他强调:一是要充分认识举办这次培训班对于履行法定职责、明确房屋安全管理责任、适应新形势下开展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意义重大;二是在学习方式上注重“三结合”,要结合法律法规系统学、结合工作实际对照学、结合职能职责深入学,做到学有所向、学有所获、学以致用;
三是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加大对《黄石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的宣传力度,切实做好全市房屋安全监管工作,全力打好汛期攻坚战,确保《黄石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及时落地见效。
各城区房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及街道、社区、我局相关部门100余人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既加深了参训人员对《黄石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的理解,又提升了房屋隐患排查的技术水平,对排查工作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实践性,有力助推我市房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房产局局长吴金文同志做开班仪式主题讲话

人大法工委副主任卢文超为大家讲授《黄石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

湖北理工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副教授刘明虹为大家讲授房屋安全知识

《黄石市房屋安全管理条例》培训会学习氛围浓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