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拟订住房资金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指导市本级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存量房交易监管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房改售房资金等住房资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安全工作。负责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含增值收益)的监督管理。负责对提交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事项进行审核。负责房改房超面积净收益、补缴房款,经济适用房上市收益、超面积房款的归集。负责住房资金统计与分析工作。指导住房资金信息化建设。
住房资金管理科(公积金管理科)
机构名称 | 住房资金管理科(公积金管理科) | 机构地址 | 2号楼409 |
---|---|---|---|
电话 | 6226591 | 邮编 | 435000 |
传真 | 电子邮件 | ||
网站链接 | 办公时间 | 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夏季作息时间)/14:00—17:30(冬季作息时间) | |
领导信息 | 陈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