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说明】关于《黄石市2020年住房保障工作方案》的起草说明

来源:政策法规科      时间:2020-12-28 15:42

根据《湖北省城镇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98号)、《黄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黄石政规〔2010〕15号)和《黄石市优抚对象住房优待实施办法》(黄民政发〔2015〕16号)的有关规定,以及湖北省人民政府下达我市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现就起草《黄石市2020年住房保障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情况说明如下:   

一、出台方案的必要性

1、落实国家、省和市要求。 全国住建工作会议强调,2020年,要着力完善城镇住房保障体系,加大城市困难群众住房保障工作力度。抓好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试点工作,争取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进一步规范发展公租房,强化对环卫、公交等行业困难群体的精准保障。起草《年度住房保障工作方案》,可以为做好住房保障工作,实现黄石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2、建立常规工作机制的要求。我市市本级自2005年初实施廉租住房保障以来,为规范住房保障工作,方便保障对象申报,每年年初我局均会同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和市人社局联合印发《年度住房保障工作方案》,规范申请、公示、审核和轮候流程,明确当年度住房保障方式、对象、申请和审核时间,使该项工作制度化、常态化,确保住房保障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3、落实完善政策的要求。为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保障相关文件,明悉流程,便民利民,本次草拟的《方案》,征求了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在申请和审核时间、流程、部门职责等问题上进行了完善,有利于建立多渠道保障的住房保障体系,解决困难人群住房供应问题,提高承租人的满意度和幸福感,确保了各项政策落地生根。

二、方案起草的过程

2020年年初,我局根据国家、省、市有关保障工作文件规定,以及省政府下达我市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结合我市经济发展水平,会同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市卫计委、市残联等单位,在修改完善年度工作方案的基础上,经多次讨论和充分征求各城区意见,最后草拟了本《方案》。

三、方案主要内容

(一)明确保障方式

住房保障方式仍分为租赁补贴、实物配租和租金减免三种方式。2020年度人均住房保障建筑面积标准为16平方米。

(二)明确保障对象

  1. 租赁补贴。市城区内无房,租赁私房、借住非直系亲属住房的城市特困供养人员、城市最低收入家庭(以下简称低保)、低收入家庭和“新黄石人”,以及自有住房、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含国有公房)和住直系亲属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住房保障建筑面积标准的城市特困供养人员、低保、低收入家庭。

  2. 实物配租。市城区内无房,租赁私房、借住非直系亲属住房的低保、低收入家庭、优抚对象,以及“新黄石人”中的青年医生、教师,环卫工人、公交司机、引进的人才、来黄创业人员和在黄应届毕业的大学生。其中:有精神残疾、智力残疾或身患重大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单人家庭,以及城市特困供养人员(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抚养人)单人家庭原则上不纳入实物配租保障范围。

    本年度将“新黄石人”中的青年医生、教师,环卫工人、公交司机,以及在黄应届毕业的大学生纳入实物配租范围。考虑到实物配租重点保障对象上位政策导向的调整、房源的不足和棚改征收由货币补偿为主转为实物安置为主等情况,不再对具有黄石市本级户籍的其他收入无房家庭进行实物配租保障。

  3. 租金减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且无他处住房,或承租公共租赁住房但原自有住房、租赁公房建筑面积低于人均住房保障建筑面积标准的城市特困供养人员、城市低保、低收入家庭、优抚对象、“新黄石人”和其他住房困难人群。

本年度增加了对“新黄石人”租金减免,同时明确了特困供养人员减免标准与城市低保等同。同时,对特困、低保和低收入家庭在疫情期间(2020年1月至3月)全免租金。

(三)明确申请和审核程序。

1、申请和审核时间。上半年: 4月10日至5月31日;下半年:7月1日至10月31日;上半年: 6月1日至6月30日;下半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

2、申请材料。为减少资料的收取,本年度除需提供申请人身份证和同住直系家庭成员户口簿,以及青年医生、教师,环卫工人、公交司机所在单位在职在岗证明以外,其他证明材料一律精简或改为承诺。

3、公示公开。受理核对后的申请家庭(人员)采用公示栏进行公示;住房保障对象、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房源和住房保障结果等均在黄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中住房保障栏公示。

(四)规范相关部门职责

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采取是由社区形式审查,申请人对提供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片区)就申请家庭提供的申请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调查核实。民政部门认定特困、低保和低收入,人社部门认定人才和“新黄石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优抚对象,市级平台公司负责按年度计划提供房源,对已配租到户的公租房进行安全、修缮、收租和物业等方面的管理,同时指导租户申请租金减免和物业费补贴,并依法依规对违规家庭进行处理。

(五)明确物业费补贴方式及标准。物业费补贴针对承租公益性公共租赁住房的城市低保和低收入家庭(含城市特困供养人员),实行先缴待物业服务期满或终止租赁后再按不同比例进行补贴的方式。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方案》符合上级政策要求,符合黄石实际、可操作性强,同时考虑到2020年棚改目标任务也在其中,建议局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报市棚改办以市棚改指挥部的名义印发,由各城区和相关单位共同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