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说明】关于《黄石市住建领域落实监管及治理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工作实施细则》的起草说明

来源:政策法规科      时间:2020-12-10 09:01

为贯彻“两会”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黄石市住建领域落实监管及治理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工作实施细则》文件,现将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黄石市住建领域落实监管及治理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工作实施细则》的必要性

为切实解决全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应配建未配建、应移交未移交等问题,进一步加强落实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的建筑设计、施工建设、验收、移交等监管及治理工作

二、起草依据

该文件依据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9〕3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办电〔2019〕49号)及《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石市城镇小区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黄政办电〔2019〕3号)等有关规定制定。

三、起草过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9〕3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鄂政办电〔2019〕49号)及《黄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黄石市城镇小区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黄政办电〔2019〕3号)等相关文件起草本文件,草案经我局党组会议研究讨论,征求大冶市、阳新县住建局及我局相关部门意见后进行了修改完善。8月27日,我局党组会审议并通过了该文件。

四、主要内容

第一条明确了工作目标。

第二条规定了治理的范围。

第三条明确了具体的工作内容和任务。详细阐述了建筑设计、施工建设、验收、移交等工作该如何开展,并明确了责任单位。

第四条提出了工作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