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日,记者从市住房保障中心获悉,黄石城市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目前已收购下陆区东方兰庭商品房项目用作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这也标志着黄石市配售型保障房正式亮相。
据悉,此次收购的东方兰庭商品房项目用作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房源共计965套,每套面积均为120平方米以下。为确保政策落实落地,切实将好事办好、实事办实,我市相关部门已在东方兰庭小区设置了展厅,打造了常态化服务网点。同时,组建专班现场联合办公,全天候提供政策咨询,全力满足购房者实地看房需求,为配售工作创造有利条件。
今年以来,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黄石市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实施方案》《黄石市配售型保障房管理暂行办法》《黄石市保障性住房专项贷款资金管理细则》等系列文件,搭建起了围绕配售型保障房“购、售、管”等全流程制度体系。
政策明确,在黄石城区无房(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黄石城区无房,且在一年内无房产交易记录)或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低于16平方米,且符合以下任一条件者,即可申请配售型保障房:参加工作未满五年的工薪收入群体;各级政府引进的各类人才(包括科技人才、教师、医护人员等);稳定就业的外来务工人员;黄石城区中低收入家庭(城镇户籍住房困难家庭上年度人均收入低于全市平均水平);唯一住房被征收或纳入危旧房改造范围的家庭;其他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
此外,符合保障性租赁住房、市管高层次人才公寓和租赁补贴政策的保障对象也可以申请配售型保障房。以家庭为单位,每户家庭只能够配售1套保障性住房;已享受房改房、集资房、经适房等政策性住房的家庭申请配售保障性住房,需按规定腾退原政策性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