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8号)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建设工程企业发生合并、分立等情况资质核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4]79号)等法律、法规和有关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局组织对工程监理企业所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7日(5个工作日)。
二、请企业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进入“湖北省数字住建政务服务综合平台”,点击“办件查询”获取不予许可的原因。
三、企业申报信息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或省住建厅网站(http://zjt.hubei.gov.cn/)首页“企业资质申报和审批信息公示公开专栏”查询,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四、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对公示企业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举报,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个人举报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举报应附详细证明,以便核查。举报材料请报送黄石市住建局行政审批科。
五、公示期内,企业可以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提交或提交资料仍不达到标准要求的,该企业申报的资料不予通过。
六、黄石市住建局驻黄石市市民之家地址:黄石市大冶湖生态新区园博大道北侧市民之家二楼F区217室,电话:0714-6533667。
附件: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查意见表
黄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8月31日
附件:
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审查意见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报资质 | 公示意见 |
1 | 湖北鸿顺园林景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首次申请:专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乙级
| 不同意专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乙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