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局组织对建筑业企业所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了审查。现将审查意见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示时间为:2023年6月20日至2023年6月27日(5个工作日)。
二、请企业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进入“湖北省数字住建政务服务综合平台”,点击“办件查询”获取不予许可的原因。
三、企业申报信息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或省住建厅网站(http://zjt.hubei.gov.cn/)首页“企业资质申报和审批信息公示公开专栏”查询,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四、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的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涉及黑社会背景和行为及其它情况有意见,请提供书面举报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和签署真实姓名。举报材料请报送黄石市住建局行政审批科。
五、在资质批准公告发布后的3个月内,我局将组织对申请企业的资质申报承诺事项进行核查。
六、黄石市住建局驻黄石市市民之家地址:黄石市大冶湖生态新区园博大道北侧市民之家二楼F区217室,电话:0714-6533667。
黄石市住建局行政审批科地址:黄石市广州路21号市直部门集中办公区2号楼312室,电话:0714-6359366。
附件:省厅委托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审查意见
黄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20日
附件:
省厅委托建筑业企业资质告知承诺制审查意见
序号 | 企业名称 | 申报资质 | 公示意见 |
1 | 黄石扬子建安集团有限公司 | 增项、升级(限重点企业申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同意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2 | 阳新县恒达建筑有限公司 | 增项: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同意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3 | 黄石经开投项目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 首次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不同意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4 | 湖北恒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增项: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同意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5 | 东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增项: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同意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6 | 湖北鑫索建设有限公司 | 增项: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同意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7 | 湖北鼎恒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增项: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同意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