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市正式发布《黄石市保障性住房专项贷款资金管理细则》(黄住发〔2024〕29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细则》)。同时,农业发展银行为我市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配售型保障房授信1.35亿元,是我省首笔获批的配售型保障房收购专项贷款资金,这标志着黄石市在筹集配售型保障房工作中取得重大突破,对我市完善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配售型保障房为主体的保障房供应体系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国务院和省相关文件精神,我市迅速成立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配售型保障房专项工作小组,陆续出台《黄石市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实施方案》、《黄石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和《黄石市保障性住房专项贷款资金管理细则》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并成立国有企业具体实施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配售型保障房工作。与此同时,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发布房源筹集公告,指导企业收购和申贷工作。
配售型保障房是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重大民生工程,重点面向住房有困难且收入不高的工薪收入群体以及引进人才等群体配售。此次我市获批的专项贷款,将用于收购329套配售型保障房房源。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也是落实中央“统筹消化存量房产和优化增量住房、推动构建房地产新模式”政策的具体实践,能够有效缓解我市的商品房库存压力,增加保障性住房的供应,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
配售型保障房项目的收购将秉持“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模式,以保本微利原则出售,并优先安排在交通便利、公共设施较为齐全的区域,房屋面积控制在120平方米以内。后期,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将会同相关筹集主体持续跟踪项目进展,督促运营单位做好项目精细化运营管理,确保配售型保障房的房源品质和可持续发展,切实保障住房困难群体安居、乐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