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解决居民的住房问题,实现工薪收入群体住房困难户“居者有其屋”,推动建立房地产业转型发展新模式,根据《国务院关于规划建设保障性住房的指导意见》(国发〔2023〕14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切实做好保交房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和“省总体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黄石市实际,我局起草了《黄石市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及《黄石市配售型保障房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集意见时间为:2024年6月17日至7月16日。
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940764189@qq.com
2.通讯地址:湖北省黄石市下陆区广州路市直机关集中办公区2号楼201办公室
3.电话:0714-6269389
附件1:黄石市收购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2:黄石市配售型保障房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黄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