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服务
申报工作经费项目自评表
项目名称 | 黄石市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服务经费 | ||||||||
主管部门 | 黄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项目实施单位 | 黄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
项目类别 | 1、部门预算项目 ☑ 2、市直专项 □ | ||||||||
项目属性 | 1、持续性项目 ☑ 2、新增性项目 □ | ||||||||
项目类型 | 1、常年性项目 ☑ 2、延续性项目 □ 3、一次性项目 □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 预算数(A) | 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得分 (20分*执行率) | |||||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 7 | 7 | 100% | 20 | |||||
年度绩效目标1 (8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得分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帮助经鉴定为C、D级危房的贫困户解决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完成省级下达的2022年度危房改造任务 | 完成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200户 | 完成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212户 | 10 | ||||
质量指标 | 改造后房屋验收合格 | 改造后房屋验收合格 | 改造后房屋验收合格 | 10 | |||||
时效指标 | 上半年完成省定危房改造任务的50%;下半年完成省定危房改造任务的100% | 完成 | 完成 | 10 | |||||
成本指标
| 执行分类分级补助标准,对特困地区、特困户倾斜支持 | 100% | 100% | 1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持续巩固脱贫成果 | 持续开展 | 持续开展 | 10 | ||||
社会效益 指标 | 人畜分离、卫生厕所等基本卫生条件 | 基本保障 | 基本保障 | 1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 持续开展 | 持续开展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危房改造户满意度 | ≥90% | ≥90% | 10 | ||||
总分 | 100分 | ||||||||
偏差大或 目标未完成 原因分析 | 无 | ||||||||
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 1.强化动态监测。强化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的动态排查,重点关注因突发事故或汛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新的群众住房安全隐患问题,对符合改造条件的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及时纳入改造政策实施范围,对新增危房及时登记解决,消除安全隐患,实现危房动态清零。 2.强化资金保障。根据《湖北省农村危房改造指导意见》、《湖北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继续列出专项资金帮助经鉴定为C、D级危房的贫困户解决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完成省级下达的2023年度危房改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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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支出要设置相关绩效指标反映政府采购管理情况。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5.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支出应设置相关政府采购指标。
6.本部门单位自评项目较多的亦可自行设计封面,请主要领导在封面上签字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