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项目自评表(历史建筑保护和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经费)

来源:计财科      时间:2023-07-21 15:47

2022年度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经费项目自评表

项目名称

历史建筑保护和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市住建局

项目实施单位

房屋安全监督管理中心 

项目类别

1、部门预算项目      2、市直专项     

项目属性

1、持续性项目        2、新增性项目

项目类型

1、常年性项目        2、延续性项目      3、一次性项目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B/A)

得分

20*执行率)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14

14

100%

20

年度绩效目标1

8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得分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50处历史建筑三维建模测绘

50处

50%(已完成三维建模测绘,但未通过验收)

8

质量指标

按技术要求完成三维建模测绘

通过验收

50%(待改进后二次验收)

8

时效指标

合同规定时间组织实施

无特殊情况下年内完成

50%(待改进后二次验收)

8

成本指标

节约和可持续

50处

50%(待改进后二次验收)

8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达到历史建筑三维建模测绘标准

50处

50%(已完成三维建模测绘,但未通过验收)

8

社会效益

历史建筑保护修缮、测绘建档

满意

待改进

9

可持续影响效益

历史建筑监管保护工作提供测绘档案资料

50处

50%(已完成三维建模测绘,但未通过验收)

9

满意度指标

具体指标

能满足服务对象对历史建筑三维建模测绘实施进度、质量要求

满意

待改进

9

总分

87分

偏差大或

目标未完成

原因分析

已完成50处历史建筑三维建模测绘,由于验收时未达到我预期效果,故未通过我验收,已要求乙方按照我要求进行改进再进行二次验收。

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按我局历史建筑三维建模测绘工作要求进行改进,2023年提交改进后三维建模测绘成果进行二次验收。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支出要设置相关绩效指标反映政府采购管理情况。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5.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支出应设置相关政府采购指标。

6.本部门单位自评项目较多的亦可自行设计封面,请主要领导在封面上签字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