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项目自评表(黄石市建筑节能专项)

来源:计财科      时间:2023-07-21 15:46

2022年度建筑节能专项项目自评表

项目名称

建筑节能专项经费 

主管部门

黄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实施单位

勘察设计科 

项目类别

1、部门预算项目     2、市直专项   

项目属性

1、持续性项目        2、新增性项目

项目类型

1、常年性项目       2、延续性项目        3、一次性项目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B/A)

得分

20*执行率)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7

7

100

20

年度绩效目标1

8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得分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新增绿色建筑

138万㎡

372.63万㎡

30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107.5万㎡

157.37万㎡

预拌混凝土产量 

389万m³

707.51万

效益指标

科技计划项目和建筑节能示范工程

力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或建筑节能示范工程至少2个立项项目

完成3个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或建筑节能示范工程立项项目

10

成本指标

组织开展专题培训、督办检查等

组织培训不少于2次,督办检查不少于1次

培训3次;督办检查2次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新建绿色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预拌混凝土

138万㎡、107.5万㎡、389万m³

372.6万㎡、157.3万㎡、707.51

10

环境效益

大力推广绿色建筑示范项目,改善居住环境

创建二星级,全面普及一星级、示范三星级

1个一星级和1个二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

1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满意

满意

10

总分

100分

偏差大或

目标未完成

原因分析

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支出要设置相关绩效指标反映政府采购管理情况。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5.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支出应设置相关政府采购指标。

6.本部门单位自评项目较多的亦可自行设计封面,请主要领导在封面上签字并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