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征收物业调解委工作经费 项目自评表

   时间:2022-05-30 17:13

项目单位:市房地产管理局    填报日期:2022年5月23日

项目名称

征收物业调解委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市住建局

项目实施单位

市征收办   市物业办 

项目类别

1、部门预算项目      2、市直专项   

项目属性

1、持续性项目        2、新增性项目  

项目类型

1、常年性项目        2、延续性项目       3、一次性项目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B/A)

得分

20*执行率)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37.79

37.76

99.9%

20

年度绩效目标

8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得分

产出指标30分)

数量指标

(20分)

征收调解委员会受理率

(10分)

100%

100%

10

物业调解委员会受理率

(10分)

100%

100%

10

时效指标

(10分)

1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解

(10分)

100%

80%

8

效益指标300分)

社会效益指标

(15分)

协助政府,化解征收矛盾。

(15分)

30%化解率

50%化解

15

可持续影响指标

(15分)

涉及征收的信访量逐渐下降。(15分)

年降10%

年降15%

15

满意度指标(20分)

具体指标(20分)

服务满意率(20分)

70%

80%

20

总分

98

偏差大或

目标未完成

原因分析

涉及时效指标未完成目标,主要原因是调解工作涉及到的群众利益情况较复杂,为了更妥当地化解纠纷和矛盾,需要做很多细致工作,所以虽然有些调解最终完成了,但是在时间上有超过10个工作日的情况。

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1. 加大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增加群众对于我市涉房纠纷调解工作的认知;

2. 在受理调解纠纷前,多进行政策的讲解和分析;

3. 提高工作效率,尽量避免调解工作的延迟。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支出要设置相关绩效指标反映政府采购管理情况。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

5.涉及政府采购的项目支出应设置相关政府采购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