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项目自评表(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经费)

   时间:2022-05-30 16:36

2021年度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经费项目自评表

单位名称(盖章):黄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填报日期:2022.5.24

项目名称

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经费 

主管部门

市人民政府

项目实施单位

村镇科 

项目类别

1、部门预算项目      2、市直专项     3、省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项目属性

1、持续性项目        2、新增性项目  

项目类型

1、常年性项目        2、延续性项目       3、一次性项目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预算数(A)

执行数B)

执行率B/A)

得分

20*执行率)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6.95

6.95

100%

20

年度绩效目标

100分)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年初目标值(A

实际完成值(B

得分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符合条件对象危房改造

100%

214


质量指标

改造后房屋验收合格

100%

100%


时效指标

改造危房当年开工率;改造危房次年竣工率

100%

100%


成本指标

执行分类分级补助标准科学选择改造方式减轻农户负担

7万元

7万元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

精准扶贫、助力脱贫

无严重毁损

无毁损


社会效益

改造后房屋在相当于本地区抗震设防烈度地震中表现

无严重损毁

无损毁


可持续影响效益

农村危房改造后房屋保持安全期限

拆除重建的30年

30


满意度指标

具体指标

危房改造户满意度

100%

98%


总分


偏差大或

目标未完成

原因分析

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组织排查,掌握动态新增农村危房改造对象,严格改造标准,有序推动危房改造工作,全面解决危房现象,坚决守住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切实保障农村住房安全。

备注:

1.预算执行情况口径:预算数为调整后财政资金总额(包括上年结余结转),执行数为资金使用单位财政资金实际支出数。

2.定量指标完成数汇总原则: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定量指标计分原则:正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B/A),反向指标(即目标值为≤X,得分=权重*A/B),得分不得突破权重总额。定量指标先汇总完成数,再计算得分。

3.定性指标计分原则: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汇总时,以资金额度为权重,对分值进行加权平均计算。

4.基于经济性和必要性等因素考虑,满意度指标暂可不作为必评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