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市住建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 市住建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市住建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六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市住建局概况
一、 部门主要职责
黄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成立于2019年2月。主要职能是:(1)贯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战略、发展规划、重大政策、行业标准、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组织研究分析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性、系统性、长远性重大问题。参与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编制。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的行业管理。(2)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性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年度计划、资金计划和城市配套费资金使用计划。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重大项目的统筹、策划和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建设重大项目的前期研究。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统计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参与编制城市维护资金使用计划。(3)拟订住房保障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承担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责任,指导全市贯彻执行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负责建立和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组织指导保障性住房的建设,负责保障性住房的配租、配售、审核工作,组织指导全市棚户区改造。会同有关部门指导监督保障性住房资金的使用和管理。(4)负责编制全市住宅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推进国家住宅产业技术标准和行业规范的实施,综合协调和推进全市住宅产业现代化及节能省地型住宅产业发展。负责全市房地产行业中住宅建设、住房保障和房地产市场的统计工作。(5)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政策,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和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责任。负责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装饰装修、房地产估价与经纪和白蚁防治的监督与管理工作。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查、审批和从业人员管理。指导物业管理、房屋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6)拟订住房资金政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承担住房资金监督管理责任。负责指导监督市本级商品房预售监管资金、存量房交易监管资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房改售房资金等住房资金的归集、管理、使用和安全。负责住房公积金的监督管理。监督房改房超面积净收益、补缴房款,经济适用房上市收益、超面积房款的归集。监督指导住房资金信息化建设、资金统计与分析等工作。(7)负责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拟订小城镇和村庄建设政策及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指导传统村落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工作。指导重点镇建设和村镇建设试点工作。(8)拟订建筑业行业发展改革战略、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监督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施工许可审批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负责建筑企业资质审查、审批和从业人员管理。负责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和管理。组织或参与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9)拟订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地方标准。负责组织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审定、编制和推广。负责城市建设档案管理、住房和城乡建设信息化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10)拟订勘察设计和行业科技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产业政策。承担全市勘察设计行业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城乡建设防灾减灾规划。负责行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和建筑节能管理工作,负责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审查备案工作。负责城镇建设及民用建筑的抗震设防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11)拟订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和发展散装水泥的政策、制度和规划并指导实施。承担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发展散装水泥的职能。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12)承担建设行业稽查责任,对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违法违规问题实施稽查,提出改进和处理意见。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规定的与职责相关的行政执法工作。(1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14)职能转变。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综合统筹职责,增强城市综合承载力、城市防灾减灾综合能力和节能减排功能。强化保障性住房建设、房地产市场调控和促进建筑业发展相关职责。推进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政务服务信息平台和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高政务服务效率和质量。
二、机构设置情况
局机关内设15个职能科室,分别为:办公室、城建重点项目建设协调办公室(城市建设科)、轨道交通建设办公室(园林绿化建设科)、住房保障科、房地产管理科、村镇建设科、建筑业管理科、勘察设计与科技科(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科)、住房资金管理科(公积金管理科)、行政审批科、政策法规科、计划财务科、政工科、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科。
局机关编制数合计43名,其中:行政编制41名,机关工勤编制2名,退休61人。年末实有在职人员35名。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33314.1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9634.45万元,增长805.36 %,主要原因是增加湖滨大道改造项目10792万元、黄石管廊PPP项目建设9709万元、城市建设土地出让金9184.8万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建设补贴559.6万元等项目收入。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33314.1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9634.45万元,增长805.36 %。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997.07万元,占本年总收入的36.0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21,312.25万元,占本年总收入的63.98%,其他收入4.78万元,占本年总收入的0.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33314.1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9634.45万元,增长805.36 %。其中:基本支出1341万元,占本年支出4.03%;项目支出31973.1万元,占本年支出95.9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 0%;经营支出0 万元,占本年支出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本年支出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33309.32万元。与2022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0001.57万元,增长907%。主要原因是增加湖滨大道改造项目10792万元、黄石管廊PPP项目建设9709万元、城市建设土地出让金9184.8万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建设补贴559.6万元等项目收入。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997.07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9775.6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湖滨大道改造项目10792万元、黄石管廊PPP项目建设9709万元、城市建设土地出让金9184.8万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建设补贴559.6万元等项目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1312.25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增加20225.95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湖滨大道改造项目10792万元、黄石管廊PPP项目建设9709万元、城市建设土地出让金9184.8万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建设补贴559.6万元等项目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比2022年度决算数相比无增减变化。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97.0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6.01%。与2022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9775.62万元,增长440.05%。主要原因是增加城市建设土地出让金、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建设补贴等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997.0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33万元,占0.01%。主要是用于招商引资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8.68万元,占0.24%。主要是用于死亡抚恤。
3. 节能环保(类)146.23万元,占1.22%。主要是用于海绵城市建设直返城市申报项目等支出。
4. 城乡社区(类)11819.82万元,占98.53%。主要是用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城市更新与高质量发展等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 11304.19万元,支出决算为11997.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13%。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支出2.33万元,主要是用于招商引资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8.68万元,主要是用于死亡抚恤。
3. 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146.23万元,主要是用于海绵城市建设城市申报项目等支出。
4.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320.67万元,主要是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5.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18万元,主要是用于建设工程设计审查支出。
6.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10097.78万元,主要是用于巡诊建设项目、省级发展引导资金、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等支出。
7.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383.37万元,主要是用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城建和环保指挥部等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340.9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05.2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135.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年初结转和结余 0万元,本年收入21312.25万元,本年支出21312.2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具体支出情况为:
城乡社区支出(类)。支出决算为21312.25万元,主要用于城市建设支出、土地出让金等方面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当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13.5万元,支出决算为9.15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67.78%。较上年增加0.98万元,增长2%。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减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增加了开展城市更新等工作导致的接待费等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100%。较上年增加0万元,增长0%。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未开展此项工作。决算数较上年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我单位未开展此项工作。
全年支出涉及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用于开展以下工作:我单位未开展此项工作。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全年预算为4万元,支出决算为3.24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81%;较上年减少0.41万元,下降11.23%。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减不必要的支出。决算数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减不必要的支出。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主要是无此项支出。本年度购置(更新)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费支出3.2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车辆维修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为9.5万元,支出决算为5.91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65.67%,较上年增加1.39万元,增长30.75%。决算数小于全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压减不必要的支出。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2023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 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5.91万元,接待对象主要是城市更新、海绵城市申报、城市体检、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等人员,主要是开展城市更新、海绵城市申报、城市体检、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等工作。2023年共接待国内来访团组0个,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市直部门应当按照如下格式说明:本单位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135.7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一致),比年初预算数增加4.3万元,增长3.27%。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增加等
本部门(单位)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12.81万元,降低8.62%。主要原因是:办公设施设备购置经费减少、资产运行维护支出减少、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压减 5%支出等。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单位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5.9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15.9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9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98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 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 2 辆,其中,副市级及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 0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公务用车;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设备 0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项目8个,资金31973.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从评价情况来看,黄石管廊PPP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黄石市系统化全域海绵城市示范城市申报相关工作、历史建筑保护和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称工作项目、建筑节能专项项目、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服务申报工作经费、项目管理专项经费、建设工程设计审查经费、市韧性城市建设项目专项工作经费都已进行评价工作。
组织开展部门整体绩效评价,评价情况来看,我局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要求,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强化决算约束。对黄石管廊PPP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黄石市系统化全域海绵城市示范城市申报相关工作、历史建筑保护工作经费项目、建筑节能专项项目、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服务申报工作经费、保障性安居工程(棚户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公共租赁住房)等项目支出进行评价。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部门(单位)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所有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涉密项目除外)。
(1)黄石管廊PPP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为9709万元,执行数为9709万元,完成预算100%。主要产出和效益:项目位于大冶湖生态新区核心区,项目总建设规模约34.56公里,总投资估算16.04亿元。根据调整后的实施方案,项目分三期实施。其中一期工程于2016年12月开工建设,2020年7月已建成9.99公里干线综合管廊和一座控制中心,并正式投入运营,投资额约7.35亿元;二期工程于2020年8月开工,建设内容为3.02公里单舱干线管廊,目前主体结构已贯通,2022年12月份完成竣工验收后投入运营,投资额约1.57亿元;三期工程正在初步设计阶段,拟采用单舱干线管廊与缆线支线管廊相结合的设计形式,2022年底启动建设。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
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强化项目管理,确保项目按约定实施。
(2)城市建设支出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预算0万元,实际支出19976.79万元,资金使用率100%。主要用于湖滨大道改造及土地出让金等支出。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
下一步改进措施:强化项目预算管理,确保项目资金执行到位。
(3)建筑节能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预算7万元,实际支出6.62万元,资金使用率94.6%。主要用于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培训会、省建设科技计划项目奖补、建筑节能和绿色发展能力提升培训、省建筑节能与墙材革新领导小组开展“禁实”工作巡查等费用。达到提高我市建筑节能水平,开展绿色生态示范城区建设,创建省级、国家级绿色生态示范城区,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效果。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资金执行率不高。
下一步改进措施:强化资金使用管理,确保按计划实施。
(4)历史建筑保护和配合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预算14万元,实际支出14万元,资金使用率100%。主要用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评估项目报告编制、黄石市工业遗存保护和活化利用专题片制作费等支出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
下一步改进措施:无。
(5)省海绵城市建设试点引导资金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预算0万元,实际支出146.23万元,资金使用率100%,主要用于海绵城市示范城市申报技术支出服务项目、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立法服务、海绵城市建设现状调研服务等支出。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
下一步改进措施:强化项目预算管理,确保项目资金执行到位。
(6)市本级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预算0万元,实际支出29.96万元,资金使用率100%。主要用于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房屋建筑)风险普查项目等支出。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
下一步改进措施:强化预算管理,确保资金执行到位。
(7)市韧性城市建设项目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预算10万元,实际支出8.36万元,资金使用率83.6%。主要用于市完整居住社区调查项目服务费等支出。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资金执行率不高。
下一步改进措施:强化管理资金支付进度,确保资金按计划实施。
(8)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服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预算7万元,实际支出5.18万元,资金使用率74%。主要用于村镇建设项目专项服务、检查危房改造、传统村落、专项整治、乡镇污水等费用。
发现的问题及原因:资金执行率不高。
下一步改进措施:强化管理资金支付进度,确保资金按计划实施。
(三)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情况。至部门决算公开时我局已应用于进一步规范财政专项衔接资金绩效管理,强化部门责任意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部门绩效评价结果拟应用情况。至部门决算公开时还未应用但拟应用于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等强化预算管理。
十四、专项支出、转移支付支出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此项内容。
第四部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我单位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当年拨付的资金。
(四)上级补助收入:指从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五)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本部门使用的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到项级)
1.一般公共服务(类)商贸事务(款)招商引资(项)支出2.33万元,主要是用于招商引资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8.68万元,主要是用于死亡抚恤。
3. 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146.23万元,主要是用于海绵城市建设直返城市申报项目等支出。
4.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320.67万元,主要是用于人员经费支出。
5.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管理(项)18万元,主要是用于建设工程设计审查支出。
6.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10097.78万元,主要是用于巡诊建设项目、省级发展引导资金、城市更新专项规划等支出。
7. 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383.37万元,主要是用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城建和环保指挥部等支出。
(十一)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企业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十二)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十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直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八)其他专用名词。
我单位无其他专用名词。
第六部分 附件
一、2023年度市住更局整体绩效评价自评表
单位名称:黄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填报日期: 2024年6月27日 | ||||||||
基本支出总额 | 1341万元 | 项目支出总额 | 31973.09万元 | |||||
年度目标: | 在今年收支预算内,确保完成以下整体目标: | |||||||
年度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指标分类 | 指标权重 | 年初目标值 | 实际完成值 | 得分 |
运行成本 | 公用经费控制 | 公用经费控制率 | 每人1.5万元/年 | 5 | 1.5万元 | 1.5万元 | 5 | |
在职人员控制 | 在职人员控制率 | 编制数41人 | 5 | 39人 | 39人 | 5 | ||
项目支出成本控制 | 会议费控制率 | 严控支出 | 5 | 0.5 | 9.9万元 | 5 | ||
“三公经费”变动率 | 厉行节约 | 5 | 13.5万元 | 9.15万元 | 3 | |||
管理效率 | 战略管理 | 中长期规划相符性 | 按实际情况规划 | 5 | 符合中长期规划 | 符合 | 5 | |
工作计划健全性 | 5 | 健全 | 健全 | 5 | ||||
预算编制 | 预算编制科学性 | 科学编制预算 | 5 | 95% | 95% | 5 | ||
预算编制合理性 | 合理编制预算 | 5 | 95% | 95% | 5 | |||
立项规范性 | 符合相关规定 | 5 | 100% | 100% | 5 | |||
预算调整率 | 符合相关规定 | 5 | 5% | 5% | 5 | |||
预算执行 | 预算执行率 | 严格执行预算法 | 5 | 严控资金使用率 | 完成 | 5 | ||
结转结余率 | 严控资金执行率 | 5 | 严控资金使用率 | 完成 | 5 | |||
政府采购执行率 |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 5 | 96万元 | 96万元 | 5 | |||
非税收入预算完成率 | 严格执行非税收入政策 | 5 | 10万元 | 74.77万元 | 5 | |||
绩效管理 | 事前绩效评估完成率 | 按要求执行 | 3 | 100% | 100% | 3 | ||
绩效目标合理性 | 合理规划 | 3 | 合理合规 | 符合 | 3 | |||
绩效监控开展率 | 开展绩效监控 | 3 | 100% | 100% | 3 | |||
绩效评价覆盖率 | 合理安排绩效评价 | 3 | 100% | 100% | 3 | |||
评价结果应用率 | 合理应用 | 3 | 100% | 100% | 3 | |||
资产管理 | 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 | 严格执行制度 | 3 | 严格执行 | 完成 | 3 | ||
资产管理规范性 | 严格执行制度 | 3 | 按要求进行资产管理 | 完成 | 3 | |||
财务管理 | 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性 | 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 5 | 严格执行 | 完成 | 5 | ||
满意度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满意度 | 满意 | 4 | 95% | 95% | 4 | |
总分 | 98 | |||||||
偏差或目标未完成原因分析 | 绩效管理是一个复杂的系统管理体系,当前过多的注重预算资金分配工作,对预算绩效管理仅仅只掌握了基础的工作方法,还没有运用信息化的手段进行绩效管理,对用运用信息化的手段推动绩效管理工作还有一个较长的过程。 | |||||||
改进措施及结果应用方案 | 加大培训力度,树立绩效理念 。一是采用多种形式加大预算绩效管理的宣传和培训力度,让绩效理念深入人心;二是加强兄弟单位绩效管理的交流工作,取长补短;三是依托第三方机构的力量,共同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 | |||||||
备注: |
二、2023年度项目管理专项经费项目自评表
项目名称 | 项目管理专项经费 | |||||||
主管部门 | 黄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 项目实施单位 | 黄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 |||||
项目类别 | 1、部门预算项目□ 2、市直专项 | |||||||
项目属性 | 1、持续性项目R 2、新增性项目□ | |||||||
项目类型 | 1、常年性项目R 2、延续性项目□ 3、一次性项目□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 预算数(A) | 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 60 | 60 | 100% | |||||
年度绩效目标1 (XX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
质量指标 | 符合亚行管理要求 | 合格 | 完成 | |||||
时效指标 | 亚行项目全面完工,各子项投入运行 | 100% | 100% | |||||
成本指标 | 控制建设成本,不超过项目概算金额 | 60万元 | 60万元 | |||||
社会效益指标 | 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改善城市环境 | 良好 | 良好 | |||||
环境效益指标 | 改善黄石地区环境效应 | 良好 | 良好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提升环境质量,促进发展 | 良好 | 良好 | |||||
满意度指标 | 具体指标 | 周边居民满意度 | 85% | 满意度达标 | ||||
偏差大或 目标未完成 原因分析 | 无 | |||||||
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 无 |
三、2023年度黄石PPP综合管廊项目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四、2023年度历史建筑保护和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项目自评表
项目名称 | 历史建筑保护和申报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工作 | |||||||
主管部门 | 黄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项目实施单位 | 城市建设科 | |||||
项目类别 | 1、部门预算项目☑ 2、市直专项 | |||||||
项目属性 | 1、持续性项目☑ 2、新增性项目□ | |||||||
项目类型 | 1、常年性项目☑ 2、延续性项目□ 3、一次性项目□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 预算数(A) | 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 14 | 14 | 100% | |||||
年度绩效目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 评估报告成果一套 | 100% | 100% | ||||
质量指标 | 达到省住建厅要求 | 符合 | 符合 | |||||
时效指标 | 按照省厅时序要求推进 | 符合 | 符合 | |||||
成本指标 | 预算执行率 | 100% | 10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 资金利用率 | 100% | 100% | ||||
社会效益 | 基础设施建设投资 | 100% | 100% | |||||
生态效益 | 生态环境保护投入 | 100% | 100% | |||||
可持续影响效益 | 历史文化保护和活化利用 | 可持续性 | 可持续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指标 | 满意率 | 100% | 100% | ||||
偏差大或 目标未完成 原因分析 | 无 | |||||||
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 建议根据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工作要求,结合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实施方案编制试点工作,适当增加预算。 |
五、2023年度建设工程设计审查经费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
项目名称 | 建设工程设计审查经费 | |||||||
主管部门 | 项目实施单位 | |||||||
项目类别 | 1、部门预算项目□ 2、市直专项 | |||||||
项目属性 | 1、持续性项目R 2、新增性项目□ | |||||||
项目类型 | 1、常年性项目R 2、延续性项目□ 3、一次性项目□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 预算数(A) | 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 18 | 18 | 100% | |||||
年度绩效目标1 (XX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黄石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技术导则和图集指南编制 | 18万元 | 18万元 | ||||
质量指标 | 印发质量抽查方案,制定工作方案,按时完成任务,并对抽查结果进行通报。 | 符合相关规范 | 符合相关规范 | |||||
时效指标 | 12月底前完成质量抽查工作,并进行通报。 | 年底前 | 年底前 | |||||
成本指标 | 技术服务机构或专家评审费用保障等 | 满足实际需要 | 满足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加强监督管理,筑牢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 提高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水平 | |||||
社会效益指标 | 把抽查结果运用到信用评价 | 提升质量 | ||||||
环境效益指标 | 优化营商环境 | 缩短审批时间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 满足可持续发展需要 | ||||||
满意度指标 | 具体指标 | 按要求开展客户满意度调查 | 满意度达 标率100% | 满意度达标 | ||||
偏差大或 目标未完成 原因分析 | 无 | |||||||
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 无 |
六、2023年度黄石市韧性城市建设项目专项工作经费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
项目名称 | 黄石市韧性城市建设项目专项工作经费 | ||||||||
主管部门 | 黄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 项目实施单位 | 黄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 ||||||
项目类别 | 1、部门预算项目 ☑ 2、市直专项 □ | ||||||||
项目属性 | 1、持续性项目 ☑ 2、新增性项目 □ | ||||||||
项目类型 | 1、常年性项目 ☑ 2、延续性项目 □ 3、一次性项目 □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 预算数(A) | 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得分 (20分*执行率) | |||||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 10 | 8.36 | 83.6% | 16.72 | |||||
年度绩效目标1 (8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得分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确定韧性城市领导小组成员,划定韧性建设领域的具体目标 | 确定2-3个具体目标 | 确定2-3个具体目标 | 10 | ||||
质量指标 | 有利于韧性建设发展的项目 | 确定3-5个韧性建设项目 | 确定3-5个韧性建设项目 | 10 | |||||
时效指标 |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明确项目名称及内容 | 近两年内 | 持续开展 | 10 | |||||
成本指标
| 节约和可持续 | 100% | 100% | 1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推进城市建设走上可持续、绿色发展之路 | 为我市经济转型提供新的视角 | 持续开展 | 10 | ||||
社会效益 指标 | 提高城市“韧性” | 继续提升我市韧性城市建设影响力 | 持续开展 | 1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划定我市韧性建设领域项目库,为城市建设提供项目支撑 | 持续开展 | 持续开展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省主管部门和市政府对韧性建设工作的评价 | ≥90% | ≥90% | 10 | ||||
总分 | 96.72分 | ||||||||
偏差大或 目标未完成 原因分析 | 无 | ||||||||
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 1.确定韧性城市领导小组成员,划定韧性建设领域的具体目标,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明确项目名称及内容,推进城市建设走上可持续、绿色发展之路. 2.划定我市韧性建设领域项目库,为城市建设提供项目支撑,完成自评报告。 |
七、2023年度黄石市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服务经费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
项目名称 | 黄石市农村危房改造质量安全服务经费 | ||||||||
主管部门 | 黄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 项目实施单位 | 黄石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 ||||||
项目类别 | 1、部门预算项目☑ 2、市直专项□ | ||||||||
项目属性 | 1、持续性项目☑ 2、新增性项目□ | ||||||||
项目类型 | 1、常年性项目☑ 2、延续性项目□ 3、一次性项目□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 预算数(A) | 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得分 (20分*执行率) | |||||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 7 | 5.15 | 73.5% | 15 | |||||
年度绩效目标1 (80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得分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帮助经鉴定为C、D级危房的贫困户解决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完成省级下达的2023年度危房改造任务 | 完成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171户 | 完成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改造181户 | 10 | ||||
质量指标 | 改造后房屋验收合格 | 改造后房屋验收合格 | 改造后房屋验收合格 | 10 | |||||
时效指标 | 上半年完成省定危房改造任务的50%;下半年完成省定危房改造任务的100% | 完成 | 完成 | 10 | |||||
成本指标
| 执行分类分级补助标准,对特困地区、特困户倾斜支持 | 100% | 100% | 10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 指标 | 持续巩固脱贫成果 | 持续开展 | 持续开展 | 10 | ||||
社会效益 指标 | 人畜分离、卫生厕所等基本卫生条件 | 基本保障 | 基本保障 | 10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 持续开展 | 持续开展 | 10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 | 危房改造户满意度 | ≥90% | ≥90% | 10 | ||||
总分 | 95分 | ||||||||
偏差大或 目标未完成 原因分析 | 无 | ||||||||
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 1.强化动态监测。强化对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危房的动态排查,重点关注因突发事故或汛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新的群众住房安全隐患问题,对符合改造条件的农村低收入群体危房,及时纳入改造政策实施范围,对新增危房及时登记解决,消除安全隐患,实现危房动态清零。 2.强化资金保障。根据《湖北省农村危房改造指导意见》、《湖北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继续列出专项资金帮助经鉴定为C、D级危房的贫困户解决最基本的住房安全问题,完成省级下达的2023年度危房改造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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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2023年度建筑节能专项经费项目绩效评价自评表
项目名称 | 建筑节能专项经费 | |||||||
主管部门 | 项目实施单位 | |||||||
项目类别 | 1、部门预算项目□ 2、市直专项 | |||||||
项目属性 | 1、持续性项目R 2、新增性项目□ | |||||||
项目类型 | 1、常年性项目R 2、延续性项目□ 3、一次性项目□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20分) | 预算数(A) | 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年度财政资金总额 | 7 | 7 | 100% | |||||
年度绩效目标1 (XX分)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初目标值(A) | 实际完成值(B) |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绿色建筑竣工面积 | 161万㎡ | 411.71万㎡ | ||||
数量指标 |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 | 170.5万㎡ | 299.02万㎡ | |||||
数量指标 | 预拌混凝土产量 | 395万m³ | 509.44万m³ | |||||
成本指标 | 节约和可持续 | 7万元 | 7万元 | |||||
效益指标 | 经济效益指标 | 通过建筑节能、降低建筑能耗 | 提高建筑节能水平 | |||||
社会效益指标 | 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 | 提高人民舒适感 | ||||||
环境效益指标 | 加大绿色建筑力度,减少污染排放,改善居住环境 | 保护环境 | ||||||
可持续影响指标 | 持续降低建筑建造和使用过程的能源消耗水平 | 提高可持续发展水平 | ||||||
满意度指标 | 具体指标 | 按要求开展客户满意度调查 | 满意度达 标率100% | 满意度达标 | ||||
偏差大或 目标未完成 原因分析 | 无 | |||||||
改进措施及 结果应用方案 | 无 |